近日,棗陽交警大隊民警在集中酒醉駕整治行動中,查獲2起“隔夜酒”酒後違法行爲,駕駛員在飲酒14個小時後,仍然“吹”出了酒駕。

6月3日14時許,一青年男子駕駛小轎車,沿棗陽市中興大道行駛時,被正在此處設卡查處酒駕的民警攔停,並接受酒精測試檢測。經查,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爲24 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爲。該男子非常喫驚,自己明明沒有喝酒,爲何會被查出酒駕。隨後男子向民警交代,他6月2日晚上飲酒至24時許(兩杯白酒、一杯啤酒)。針對男子毛某的困惑,執勤民警也現場對其進行了現場說法,飲酒後24小時內不能駕駛機動車,以防“隔夜酒駕”的危害,並依法對毛某做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機動車暫扣的處罰。

無獨有偶,就在5月31日14時50分,棗陽交警大隊民警在酒醉駕查處集中行動時,也曾查獲一起“隔夜酒”的交通違法行爲。駕駛員周某因涉嫌再次飲酒駕駛,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駕駛證被吊銷、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據周某交代,其5月30日晚與幾個朋友一起飲酒後便回家休息。由於飲酒太多,難受的周某早餐、午餐均未食用。5月31日14時許,周某開車載着同事去工地,從棗陽市沿河東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朝陽路與沿河東路路口處時被民警查獲。經檢查,周某體內酒精含量爲57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民警在調查中還發現,周某曾於2017年12月因飲酒駕駛被棗陽交警大隊查獲,後被處予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行政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周某被處予行政拘留5日、駕駛證被吊銷、並處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是非常危險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爲,“隔夜酒”的危害不可小覷。希望大家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並謹防隔夜酒的危害,切莫因一時的麻痹大意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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