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保定一網民爲泄憤在朋友圈辱罵交警,被拘15日、罰800元

@保定網警巡查執法6月9日通報了一則警情。

河北保定網警通報稱,6月4日17時許,高碑店劉某某在高碑店市東馬營鎮十里鋪村新橋頭東駕駛車輛逆行,被正在執勤的交警當場查獲,依法進行了處理。劉某某因不滿處理結果,現場與執法交警發生口角,後又發泄不滿情緒在其個人朋友圈(好友2000餘人)發佈辱罵交警的言論,言辭低俗、難以入耳。朋友圈截圖在微信羣大面積傳播,影響惡劣。

保定網警接網民舉報後,迅速開展覈查工作,通報屬地公安機關快速處置。

6月5日,高碑店公安機關依法將劉某某傳喚至派出所,劉某某對自己的行爲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劉某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八百元!

保定網警提示: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對於尋釁滋事或公然辱罵正常執法、執勤的公安民警,惡意妨礙公務甚至辱警、襲警的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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