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惕这种合同诈骗!嘉鱼男子利用公司名义诈骗15万元

业务员哄骗客户提前交纳货款更优惠

但代收货款后未上交公司

而是将其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

近日

嘉鱼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嘉鱼法院认为,郑建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案发后,郑建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清全部赃款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郑建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嘉鱼法院

编辑:余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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