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警惕這種合同詐騙!嘉魚男子利用公司名義詐騙15萬元

業務員哄騙客戶提前交納貨款更優惠

但代收貨款後未上交公司

而是將其佔爲己有,用於個人消費

近日

嘉魚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嘉魚法院認爲,鄭建明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構成合同詐騙罪。案發後,鄭建明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清全部贓款並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判處鄭建明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3萬元

來源:嘉魚法院

編輯:餘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