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黑案被告人家屬指審判員“語帶威脅”,當事法官:錄音不實)

河南安陽林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桑中生等2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目前正在二審當中。桑中生曾是林州市的明星企業家,使得此案在當地備受關注。

近日,在北京某律師事務所上舉行的一場案情分析會上,公佈了該案被告人家屬提供的一段錄音,家屬稱,這段錄音,是在一審開庭前與該案審判員劉家新進行的談話,法官的部分話有“威脅”語氣。錄音中,對方要求被告人家屬與律師溝通,讓桑中生等被告人“配合”認罪認罰,並稱“我們手指頭縫裏稍微漏一點,你子孫後代都能過,如果你不配合,那他們這輩子都不能過,下輩子還不能過”。

涉黑案被告人家屬指審判員“語帶威脅”,當事法官:錄音不實 (來源:澎湃新聞)

6月9日,劉家新告訴澎湃新聞,上述錄音不真實,他不可能和家屬接觸。但認罪認罰的工作肯定是要做的,做工作的時候一把手都在場,他不可能說那樣的話。

河南修武縣法官劉家新被指威脅涉黑案家屬配合認罪認罰

人大副主任因涉黑被查

澎湃新聞從案情分析會上了解到,這起涉黑案是河南安陽林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桑中生等2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2019年12月18日,該案由修武縣法院開庭審理,該院院長王國利擔任審判長,主管副院長白拴柱和法官劉家新爲審判員。

修武縣法院官網2018年發佈的信息顯示,劉家新,男,1963年8月21日生,本科學歷,現任修武縣法院審委會委員,審監庭庭長,刑事重案團隊負責人,一級法官。

上述信息介紹,1983年8月劉家新進入法院工作,其中30年堅守在基層法庭,多次榮獲優秀審判員、優秀審判長、優秀庭長等榮譽,曾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評爲焦作市第三屆“十佳優秀法官”。

今年3月14日,修武縣法院官網發佈喜報稱,劉家新重案審判團隊榮獲2019年度全省法院集體二等功。喜報稱,劉家新團隊2019年審結刑事案件90件,審限內結案率100%,其中包括2019年年底審結中央掃黑除惡第六督導組、河南省掃黑辦掛牌督辦的林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桑中生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1960年出生的桑中生,從井下挖煤做起,而後創辦林州市煉焦發電廠、中升鋼鐵公司、林州市中升半導體硅材料公司等企業,是林州知名的億萬富豪,曾被授予“全國鄉鎮企業家”“鄉鎮企業優秀廠長”“十佳農民標兵”“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等榮譽。桑中生的事蹟,2011年10月曾被新華社寫進長篇通訊報道《守望精神家園的太行人——紅旗渠精神當代傳奇》中。

2009年3月,桑中生補選爲林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8年9月30日,桑中生及其兩個弟弟桑俊生、桑新生等人因涉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被河南滑縣公安局抓獲;同年11月16日,因涉嫌犯聚衆衝擊國家機關、尋釁滋事、妨礙公務、故意傷害等罪被逮捕。2019年2月,滑縣公安局對桑中生等人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組織案立案偵查;同年5月,該案由河南省公安廳指定焦作市公安局管轄,然後由後者再指定修武縣公安局管轄。2019年6月,桑中生被免去林州市人大副主任職務。

原林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桑中生等22人涉黑案庭審現場。來源:資料圖

家屬稱一審開庭前法官與他談話語帶“威脅”

桑俊生的兒子桑飛勇(化名)對澎湃新聞稱,2019年12月11日,他與該案法官劉家新進行過談話,當時離開庭還有一週時間。當天,他在修武縣公安局桑中生專案組一名侯姓警官的陪同下,到修武縣法院劉家新辦公室,劉家新讓他和律師溝通,做做桑中生、桑俊生、桑新生的工作,要他們“配合”認罪認罰。

關於此次談話,桑飛勇提供給澎湃新聞一段長47分59秒的錄音。桑俊生的代理律師曾多次和劉家新多次溝通過案情,他稱,從錄音中的聲音判斷,與桑飛勇溝通的男子疑爲劉家新。

錄音中,桑飛勇問: “那法官您能不能看一下,能不能給我父親少判一點?”

對方回答說:“他主要是態度不怎麼樣,態度不是特別好,我就是說,通過你們或者律師,看律師怎麼樣,律師要是在這中間,如果說不配合,在這中間教他胡來的話,判高了誰都沒辦法,這是判刑的問題。刑罰除了刑還有罰,罰就是沒收,對於積極參加者可沒收全部或者說沒收部分財產。沒收全部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他所有的這個家庭財產,和有關的這些財產,和那個具體財產都要沒收;也可以說我沒收他一部分,沒收個300萬、500萬、1000萬或者3000萬,這個沒有具體數,主要還是看他本人的表現。”

對方還稱:“我不是審判長,但這個案件具體是我辦的,我說明的意思已經代表了我們領導的意思。跟律師溝通下,爭取做下你父親思想工作,認罪認罰。他將來是可以輕的,我跟你父親見過一次,我說,我們手指頭縫稍微漏一點,你子孫後代都能過,如果說你不配合,他們不能過,這輩子不能過,下一輩子還不能過。那沒辦法。”

桑飛勇追問:“怎麼就不能過?”

對方說,“因爲這是你自己態度決定的,我只能這樣說,你和律師溝通下,通過你律師……”

桑飛勇在詢問其大伯桑中生的情況時,對方表示,“桑中生你大伯那個,很難出來了,判20年他能活到80?……我跟你大伯都說了,你犧牲你一個,對你這個兄弟啊,對你這個家庭啊,有一點貢獻也可以,是不是?肯定要沒收他全部。”

2019年12月27日,桑中生等2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桑中生被判處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衝擊國家機關、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破壞生產經營、妨礙公務等14宗罪,獲刑25年;桑俊生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衆鬥毆、非法拘禁等8宗罪,獲刑20年;桑新生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採礦、虛開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等7宗罪,獲刑17年;三人均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其餘19人分別被判處1年3個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桑氏三兄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當中。

回應:錄音不真實,不可能和家屬接觸

桑飛勇還稱,其父親、叔伯涉黑案在偵查階段,法院就已經介入。

修武法院微信公號今年3月14日發佈的消息稱,“2019年6月,桑中生案還處於偵查階段時,修武法院的審判團隊就開始熟悉案情,他們三赴林州實地走訪受害人,及時指導公安機關按照兩高兩部意見對涉案財物的查控和處置,和公訴機關共同探討案情,爲庭審作好充分準備。”

桑飛勇說,就劉家新的問題,他6月8日已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快遞材料進行控告。

對於桑飛勇所反映的情況,劉家新6月9日早上對澎湃新聞說,這完全是胡說,他不可能和家屬接觸。“認罪認罰的工作肯定要做的,他們認罪認罰了社會效果多好”,“我們是做工作,絕對不會像他們說的那樣。我和他們律師溝通過,沒有說到這些問題。”

劉家新說,他做工作的時候,法院一把手都在場。“大領導在場,可不可能說這樣的話。”

劉家新說,他的習慣是和被告人家屬不見面,因爲是涉黑案被告人,他更不可能和家屬見面。有可能見面,也是律師溝通,根本不可能和家屬溝通,“錄音是不真實的。”

對於在偵查階段就介入的情況,劉家新說,他們嚴格按照中央規定做的。需不需要介入,介入到哪個程度,都是嚴格按照規定操作的。絕對不會超過紅線。領導安排你幹什麼,你就幹什麼。這個案件是上級交辦案件,和平常案件不一樣。

澎湃新聞電話、短信聯繫修武縣法院政治處主任丁繼東瞭解此事情況,他在回覆“稍後給您回電話”後,截至發稿未有回覆。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曾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18]1號)規定,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約,形成打擊合力,加強預防懲治黑惡勢力犯罪長效機制建設。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行法律。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刑辯律師認爲,最高法並沒有要求提前介入,但下級法院出現了一些提前介入的案例,引起一些對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疑慮。


相關推薦
  • 廈門地鐵坍塌後續:涉事機構被列入“黑名單”
  • 內蒙古一落馬廳官受審:涉私藏彈藥罪,系黑老大保護傘
  • 海口“十二哥”林衛東涉黑惡犯罪團伙覆滅!開設賭場、組織賣淫……
韓佳鵬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韓佳鵬_NN9841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