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6月9日披露,久久王食品国际有限公司向港交所递交主板上市申请,力高企业融资担任其独家保荐人。据悉,该公司曾于去年5月及11月申请港股上市,目前均已显示失效。

该企业于1999年在中国成立,为甜食产品制造商,生产及销售甜食产品,包括胶基糖果、压片糖果、充气糖果及硬糖。

该企业一般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在该企业的内部生产设施中生产并包装甜食产品,以该企业中国及海外国家的OEM客户及贸易商所拥有或获授权的品牌销售该企业的产品,或者通过电子商务渠道以该企业的自有品牌(即酷莎、拉拉卜及久久王)向中国的分销商或终端消费者销售该企业的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企业拥有115名分销商,其销售网络覆盖中国一个直辖市、两个自治区及19个省份,形成广泛的全国销售网络,并进驻大卖场、超市、杂货店及糖果食品店。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资料显示,按收益计,该企业在福建省整体甜食市场排名第二,占2019年该区域市场份额约2.7%及2019年中国市场份额约0.7%。

主要客户

该企业的客户主要为OEM客户(购买该企业为其品牌制造的产品)及分销商(购买该企业自有品牌产品)。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企业分别向33位、33位及37位客户销售该企业的OEM产品。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企业分别向196位、125位及146位分销商销售该企业的自有品牌产品。该企业与分销商存在卖方╱买方关系,其将该企业的产品转售予他们的客户。

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该企业的五大客户的收益合共分别占该企业总收益约46.7%、48.8%及46.0%,而来自该企业最大客户(格瑞兄弟糖果)的收益分别占该企业总收益约22.2%、25.1%及23.8%。

财务概况

于往绩记录期间,该企业的收益主要为销售OEM产品以及销售该企业自有品牌产品,即酷莎、拉拉卜及久久王。

截至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企业录得总收益分别约人民币3.56亿元、人民币3.81亿元及人民币4.14亿元。

OEM产品的毛利及毛利率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4592.8万元及24.0%增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5459.5万元及25.3%。毛利及毛利率的该增加乃由于售往予格瑞兄弟糖果的OEM产品的销量及平均售价增加,其于往绩记录期间的毛利率保持稳定在25.1%、25.4%及25.2%,相对高于售予其他客户的OEM产品的平均毛利率,因为产品销往格瑞兄弟糖果产品主要为无糖压片糖果,而售予其他OEM产品的顾客通常为胶基糖果。

自有品牌产品毛利及毛利率由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6257.3万元及38.0%减少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进一步减至约人民币6013.1万元及36.4%。毛利及毛利率减少主要是因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载述食糖售价整体增加导致直接材料成本普遍上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企业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及毛利率与收入同步增加,增加至人民币7865.7万元及37.2%,乃主由于酷莎品牌产品的毛利增加。毛利增加乃主要由于通过电子商务渠道销售的酷莎产品有所增加,而鉴于产品包装更简单及自有品牌产品的平均售价有所提高故毛利率更高。

竞争优势

该企业认为有如下竞争优势:

(1)拥有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2)该企业与主要OEM客户及庞大销售网络下的分销商维持稳定的业务关系;(3)积极致力于严格的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4)有由精心挑选的供应商稳定供应原材料;(5)自动化生产甜食产品的生产基地颇具规模且设备齐全;(6)在中国甜食行业拥有丰富市场知识及经验的专责管理团队。

风险因素

企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

(1)近期爆发卫生事件;(2)企业来自OEM客户的大量收入来自数名主要OEM客户;(3)依靠第三方分销商向彼等各自的子分销商及零售商销售该企业自有品牌产品,终止或未能续签该企业与第三方分销商的分销协议,或会会导致自有品牌产品大幅减少;(4)倘第三方分销商未能遵守该企业分销政策及第三方分销商未能如预期履行合约,则业务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5)可能无法与供应商保持现有的业务关系;(6)原材料价格、供应及质量的不利波动可能会导致产品出现重大延误并增加销售成本;(7)业务容易受到食源性疾病申索及产品责任申索的影响;(8)于往绩记录期间录得流动负债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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