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盲人練一年字才辦成離婚?當事民政局回應了→

近日

銀川市一對老年夫妻

歷時兩年

纔在當地民政局辦成了離婚手續

老人的女兒稱

卡殼的原因是母親簽字不合格

母親是一位盲人

爲此練了一年的字

當事人女兒:

民政局工作人員多次說母親簽字不合格

老人的女兒稱,她父母感情破裂已多年,需要辦理離婚,但因母親是盲人,手也風溼變形,籤不好自己的姓名,從2018年開始,多次到銀川市西夏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都因母親簽字不合格,導致離婚手續一直無法辦理

“民政局也去了幾次,工作人員就一再要求寫字,但每次都寫不好。”“我母親練簽字也一年了,可簽字只能籤成這樣,我母親也盡力了,但民政局工作人員每次都說不行,讓回來練習,我都不知道這要拖到什麼時候。”

民政局回應:

沒有爲難當事人

6月9日,涉事的銀川市西夏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爲難當事人,不可能讓老人跑了兩年都辦不了手續,也不可能讓老人練這麼久的字

老人的女兒前來爲母親辦離婚手續時特別着急,民政局把能省去的環節都省了,但本人簽字或口述錄像這些不能省的環節,一步也省不了。民政局要協調錄音錄像的設備也需要時間,考慮到老人會寫字,就慢慢引導她在離婚手續上籤了字。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籤7次名字,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最後,老人也都簽完了

前述工作人員回應,2018年,當事人最多是來諮詢過,民政局針對當事人的情況會一次性告知如何處理。後續當事人就沒來過了。兩年裏,褚女士爲此事來了多少趟,暫無證據。

針對簽字不合格的說法,該工作人員稱,只要不是錯別字都可以。她舉例,比如“楊”這個字,右邊如果寫不好,可以畫個3,然後加兩撇就行了,但還是有些人嫌麻煩不願意去簽字。

“當事人會寫字,只是因爲失明時間較長,簽字的位置找不着,字寫得不好。”他們給當事人指定了合適的位置,讓她把名字簽出來,但不能握着她的手去籤。婚姻登記條例裏面規定,離婚要體現當事人的意願。她只要能寫上去,就算寫得歪歪扭扭,但一眼看上去是那個字,體現自願性就可以。

該工作人員稱,2020年5月27日,當事人來辦理離婚手續,因褚女士的結婚檔案和身份證信息不一致,本應先到石嘴山市補辦結婚證,才能辦離婚。因考慮到她的情況特殊,在從人事部門調出她的檔案並覈實之後,5月29日就給她補辦了結婚證,6月2日給他們辦理了離婚。

民政部印發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九條規定,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中籤名並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爲填寫、代按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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