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珠海男子半夜停車沒鎖,被小女孩開走跑了50公里!

6月8日凌晨,珠海一名男子在吉大停車沒上鎖,竟被一名小女孩開走,還載着小夥伴跑了50公里到淇澳島兜風。開車返回拱北時,不會轉彎竟衝上了……

小女孩開共享汽車鏟上綠化帶

6月8日早上,經過了一夜的暴雨洗禮,城市多了幾分清新感,路面也變得溼漉漉的。

9點13分,珠海拱北交警接到報警,在迎賓南路交粵海路路口發生了一起單方事故,一輛共享小車鏟上了綠化帶。

梁警官迅速趕到現場,只見粵CD0××09號共享汽車停在迎賓南路交粵海路路口右轉渠化車道,左後輪還卡在花壇上。

共享汽車車頭粘滿紅的綠的葉子,花壇上的花草被剷出一道印子。

梁警官很擔心,趕緊尋找車上人員。這時,一名身穿條紋上衣的女孩走到交警面前,說自己就是司機。交警一看愣住了,女孩子臉龐稚嫩,看起來只有十幾歲,怎麼就是司機呢?

“這是哪裏租的車?”交警問道。“在路邊看到沒鎖,我就……”女孩剛說完,便低頭擺弄着手上的雨傘,偶爾扁嘴看着旁邊同齡的小夥伴。

就在這時,一名白衣男子匆匆跑到交警面前,說自己就是共享汽車的租用人許某。

看來這起單方事故並不簡單,梁警官隨即把女孩、她的夥伴、租車司機許某帶回交警大隊調查。

孩子搗蛋凌晨開車去淇澳島

經調查,6月8日3時許,許先生在吉大掃碼租用了這輛粵CD0××09號共享汽車。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共享汽車一直沒法啓動。或許是小電瓶沒電吧?許先生把車停在某超市附近停車場,根據平臺指示,不停火給小電瓶充電,自己則返回家中睡覺。

到了4時30分左右,女孩欣欣(化名)剛好和小夥伴走到這裏,隨手一拉共享汽車車門,竟然打開了。

兩人左顧右盼,沒看到司機的身影,出於好奇,兩人便坐到共享汽車上。沒想到,在車上亂按一通,共享汽車竟然打着火了。欣欣和夥伴很興奮,於是開車在吉大白蓮路、景山路一帶小試牛刀開了一會。

隨後,共享汽車從吉大出發,沿海濱路、情侶路、港灣大道行駛,隨後進入了淇澳島。

到了8時左右,這輛共享汽車又從淇澳島出發,一路朝着拱北夏灣駛去。當共享汽車從粵海路東往西方向左轉進入迎賓南路時,徑直鏟上了綠化帶。

而許先生一覺睡到了8時,走去超市拿車,才發現共享汽車已經不見了,他打開車輛定位查看,小車從吉大去到了淇澳島,又從淇澳島繞回香洲。

許先生根據車輛定位一直追尋,追到拱北,共享汽車是找到了,可他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車輛鏟上了綠化帶發生了事故。

交警翻看了共享汽車這一路上的監控,不由得捏了一把汗。共享汽車從吉大出發去了淇澳島,又從淇澳島返回拱北,這一路上時而衝黃燈過路口,時而壓着路口實線行駛,時而在路上急剎車……

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但由於欣欣只有15歲,未滿16週歲,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此外,由於欣欣駕駛車輛未確保安全駕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

(二)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目前,交警部門已向教育部門、學校、家長通報事故情況。法律規定,年滿18週歲纔有資格考取駕駛證。無論是生理年齡,還是心理年齡,到了這個年紀才具備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孩子們承載着父母、老師乃至全社會的期盼,但在給予孩子們美好期盼的同時,作爲成年人,我們都要肩負自己力所能及的責任。

就像這起事故中,如果家長能及時發現孩子凌晨外出,如果許先生能把車鎖好,如果路上的司機能及時發現有未成年人開車上路……這起事故或許能夠更加早發現,也能更加早處理好。

來源 珠海交警

編輯 徐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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