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002450.SZ)在股票和債券市場的違法行爲正在被全面追責。上一張處罰決定書尚未落地,又一張立案調查通知書緊隨而至。

6月10日晚間,*ST康得公告稱,已經於6月9日收到證監會送達《調查通知書》,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鍾玉、 公司董事紀福星、公司監事周桂芬立案調查。

二次立案

“兩康”造假大案之一的ST康美(600518.SH)已於5月中旬被下發處罰及禁入決定書,公司被處以頂格罰款,同時,證監會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爲移送了司法機關。

*ST康得於2019年1月22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蘇證 調字 2019003 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2019年7月,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目前正式處罰決定書尚未下發。

2020年6月9日,公司再次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編號依次爲:稽總調查字 200505 號、稽總調查字 200480 號、稽總調查字 200538 號、稽總調查字 200546 號),因涉嫌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

據證監會前期調查,*ST康得在四個方面存在嚴重造假。

首先是在年度報告中虛增利潤總額。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ST康得《2015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23.81億 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 144.65%;《2016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30.89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34.19%;《2017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 39.74 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36.47%;《2018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總額24.77 億元,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722.16%。

扣除虛增,公司2015年~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爲負。

第二,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ST康得與康得集團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 2014 年爲65.23 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71.75%;2015年爲58.37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20.92%;2016年爲76.72 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3.26%;2017年 爲171.50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9.92%;2018年爲159.31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8.36%。

第三是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爲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的情況。

四是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擾亂債市

*ST 康得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持續財務造假,在年報等公開信息中持續進行虛假信披。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信息不僅誤導了A股市場的股票投資者,同樣對債券市場的投資人造成極大誤導。

前述期間,公司發行的債券持續被評爲AA或AA+評級,評級上調的原因,正是基於“公司資本實力顯著增強、經營規模和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公司新業務有助於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等新的有力因素”的假象。

而去年2月,公司直接自曝兩隻2018年4月發行的債券實質違約。

2018年4月20日,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債券簡稱:18 *ST康得 SCP001,債券代碼:011800757),發行金額10 億元,期限270天, 票面利率 5.5%,到期日爲2019年1月15日。截至2019年1月15日,公司未將足額本息兌付資金劃付至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構成實質違約。

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債券簡稱:18 *ST康得 SCP002,債券 代碼:011800840),發行金額5億元,期限270天,票面利率5.83%,到期日爲2019年1月21日。由北京銀行建設銀行擔任主承銷商。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未將足額本息兌付資金劃付至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構成實質違約。

可以預見,隨着調查進一步深入, *ST康得及相關責任人所將受到的處罰,將遠不止60萬、90萬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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