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過是收拾敬衰愛亡殘局的一種不得已的辦法。——陳望道

根據科學研究表明,離婚會損害一個人的身心健康,這種損害可以能是從結婚前持續到離婚後。

但隨着離婚率逐漸上升,讓一段婚姻保持最後的體面,便是離婚。

當然離婚有很多種場面;有的歇斯底里;有的把對方的醜事公衆於衆;有的卻安安靜靜,只是扯了一張證。

不管用哪種方式,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離婚後的生活過成什麼樣?

下面來聽聽一個離婚女人給大家的忠告:

一:離婚後的斷舍離。

在心理學上有一種現象:看到之前的東西,居住在之前的環境,會聯想到之前的人,這就是典型的睹物思人。

離婚後的小米,自扯證的當天起,便搬離了原來的房子,房子是她主動給前夫的,理由很簡單,這個地方有她太多的很多回憶,她可不想待在房間裏,日日抱着回憶度餘生。

婚姻裏前夫送她的所有首飾,一併退還,既然分開,那就分的徹底一些。

保證卡里有錢就好,隨後,找了一間一直想住的落地陽臺房,週末約三五好友一起聚餐,日子過得不要太美了。

如果一段感情結束了,最好的辦法是搬離曾經居住的地方,扔掉之前對方送的東西,這可不是小女人的任性,而是讓自己有一個全新的開始。

二:聰明的女人不會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羅素說:對於沒有孩子的婚姻,離婚往往是解決問題的正確途徑,即使雙方的品行都很端正。

但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那就另當別論。

曾經街頭做過一個採訪:離婚後房子和孩子,你會選哪個?

95%的女人選擇了孩子,理由是房子沒了可以再賺,孩子沒了就什麼都沒有了。

90%的男人選擇房子,理由是有房子就有保障,最起碼保證生活不風餐露宿。

還記得幾年前黃奕離婚時,在熒幕前哭訴要女兒的撫養權,但是由於婆家經濟實力雄厚,最終還是把女兒的撫養權判給了前夫。

當時黃奕哭泣的視頻,激起了很多寶媽們的同情,都認爲孩子不應該和母親分開。

可從現實考慮,女人離婚後,不爭奪撫養權,是不是更理智?

在這一點,我喜歡作家李筱懿的處理方式。

李筱懿和前夫離婚時,女兒正在上幼兒園,爲了爭奪女兒的撫養權,她放下了所有的工作,和前夫打持久戰,而前夫更是請了五個律師打這場官司。

某一天,他們吵完架,進房間看到女兒在被窩裏瑟瑟發抖的樣子,她意識到,他們的爭奪戰已經傷害到了女兒,於是,沒有任何條件的把女兒的撫養權給了前夫。

前夫實力條件比她好,一定會給女兒更好的物質生活,而她在女兒學校附近租了一個房子,每天可以看到女兒在幼兒園的活動,這樣已經足夠。

離婚後的女人從經濟條件,物質基礎,各方面都得考慮,是不是能給孩子想要的生活?如果不能,費盡心力要來的撫養權,只能是害了孩子。

三:離婚不是結束是開始。

很多離婚後的女人多少會受世俗的影響,總認爲離婚就是人生的失敗。

拜託,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樣的想法。

離婚意味着一個人全新的開始,之前那個邋遢,糟心的日子一去不復返,接下來就得計劃往後餘生要美美的過好每一天。

五一同學聚會,幾年不見的老同桌,離婚了,我們都抱着同情的心態提前說好,儘量不提她的傷心事,但是看到她滿面春風,紅脣齒白的樣子,和之前臉色蠟黃,精神萎靡不振做對比,人羣中發出一個聲音:原來離婚堪比整容啊!

其實,不是離婚堪比整容,而是一段不好的婚姻會消耗你,如果離婚後能經營好自己,反而是另一段美妙的人生。

四:無縫對接是繼續消耗自己。

一段感情剛結束,就投入到下一段感情中,中間不給自己任何喘息的機會,這種無縫對接,前期看着美好,最後是對自己感情的不負責任。

同事剛分手,很快進入了下一段感情,我們都覺得她自我療傷能力很強,但是沒過多久,也和新歡分手了,而且分手的理由一毛一樣。

分手後的同事也表示,當時,就是爲了找到一個人,讓她很快的忘記他,但是沒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一個成熟的成年人,不需要用新的感情來過渡,也不需要用新感情讓自己緩過悲傷,無縫對接的感情只能讓自己“扯不斷理還亂”。

結語:

穆尼爾納素夫說:婚姻的失敗,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其影響都是滅頂的災難。

關於離婚這種事,並不是誰都願意見到的,但是能走到這一步,只願在接下來的日子裏,能重新掌託,重新起航。

社會對於一個離過婚而有本事的男人的社會聲譽,比一個同類結婚的無能之輩要高,但是女子卻恰恰相反。

一個在事業上有本事的女人,人們會覺得是你太強勢而離婚,所以,社會對於女人的要求,在某方面比男人更客觀更現實。

離婚本來就是一個歧義性很大的話題,不管在哪個年代都是如此,如果真走到離婚這一步,牢記這4條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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