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一售楼处主管欲辞职 律师支招劳务派遣工可这样维权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10日讯 济南章丘的张女士,去年九月份找了份工作,如今不想干了。正常来说,按照正常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就行了,可张女士却说她不知道该向谁讨要属于自己的佣金。

考核排名靠后 团队遭解散

张女士告诉记者:“我是从2019年9月16日入职三盛璞悦府,在这开始卖房子,做渠道工作。给我承诺的是主管的工资一个月八千元,然后带团队再外加佣金,就是卖一套房子提多少钱,当时说的是一套房子提成五千元,然后还有另外的奖金。”

觉得待遇符合自己的要求,张女士便和单位签合同上了班,成了一名团队主管。前几天,售楼处经理宣布了新的业绩考核制度,但是张女士认为,新制度对她的主管职位以及团队会影响很大。

因为业绩不达标,开会的时候说要把张女士的团队合并,但是张女士不同意。会议不欢而散,张女士说,自己当时入职的时候,说好了按照售卖每套房的多少来排业绩拿佣金,现在又要按照销售金额来排业绩,这让她不能接受。

降职降薪 业绩榜单被除名

按照新的业绩考核办法,张女士的团队是要解散的,而她本人也会降职降薪。而这个制度,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所以,新业绩考核办法宣布的第二天,张女士再次找了售楼处经理,想再协商一下,可让张女士意外的是,她的名字竟然在业绩榜上消失了。

张女士觉得因为没有纸质协议,也没有签字。在没谈成的情况下,把她的名字从业绩表强制去除,这是在强制辞退她。事情到了这一步,她只能选择先把之前卖房所得的佣金要回来。而销售经理却告诉她,工资可以先结算,但是佣金,要等客户网签以后才可以给她。

但是张女士认为,佣金等网签次月发放的时候再给,这个时间太长了。至于为什么没有网签,不是她个人的原因,也不是客户的原因,她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更让张女士纳闷的是,当初虽然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自己手头上却没有。除了手上没有合同外,就连工资也不是她所供职的单位三盛璞悦府发放。自己是做销售的,只要能挣到钱就行,所以当时到底是和谁签的合同、又是谁再给自己发工资,她从来也没在意过。现在想辞职,不知道该找谁讨说法。

律师:属劳务派遣 可起诉两方单位维权

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法律服务团律师徐江涛说:“用工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载明劳动者,你们双方的主体资格、劳动期限、工资发放方式以及休假带薪这种福利等等,并且要向劳动者提供一份。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要求对方的公司,给我们提供一份这样的劳动合同,如果说当时签订这样一份空白合同,全部收走了,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从张女士的工资以及缴纳社保的明细推测,徐律师认为,张女士当时所签的合同是与第三方所签,也就是说,张女士属于劳务派遣工。

该如何维权?徐律师给出了建议:“根据工资发放证明,张女士的工作,应当是一种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既然是劳务派遣了,就可以把现在的这个用工单位,以及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两个单位如果不发工资的话,可以作为共同被告,来向他们主张维权。你们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如果现在用人单位私自解除,私自调整岗位,降低薪酬,这可能涉嫌一个违法行为。如果涉嫌违法的,包括不发放工资,可以依据这些主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你足额发放工资,进行这种相应的补偿。”

售楼处:确属劳务派遣 还保留工作

随后,徐律师与张女士一起,来到了张女士的工作单位“章丘区三盛璞悦府”售楼处。

济南章丘三盛璞悦府渠道经理梁世龙表示,虽然张女士的团队已经被解散,充到了其他的销售团队,但是她的工作还是一直保留着,不过职位从主管变成了普通的专员,也就是销售员。而他们是跟中智合作的,他们走的是第三方的编制。

济南章丘三盛璞悦府营销总监张立军表示,因为没有办完离职手续,而张女士也一直算是工作人员。

徐律师表示,如果张女士想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把所签的劳动合同以及工资明细还有社保明细,提供给自己,以便留取证据。

而至于张女士的工资,和卖房佣金何时能一并发放,对方也给出了承诺,网签完次月再发给张女士,张女士本人也表示同意。

律师提醒:保留证据以便维权

在劳动过程中,如果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手中又没有劳动合同,那么作为劳动者应该如何取证维权呢?

徐律师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说在对方不给的情况下,要做一个相应的视频留存,比如说拍张照。如果说考勤表能够获得的话,尽量对考勤表做视频留存,更重要的是要有工牌、工装,也一定注意要保存好。”

而对于像张女士一样的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徐律师表示,一般的劳务派遣合同,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特点,人数上不能超过用工单位人数的百分之十,违背这些条件,则涉嫌违法用工。合同原件都不给一份,明显对当事人不公平。希望用人公司能够履行自己的承诺,尽快让张女士拿到属于她的那份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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