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省委下任務:9月1日前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70%

6月10日,廈門大學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官網轉發了福建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這份通知顯示,福建省委下達了9月1日前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70%的任務,而不達標的學校主要領導將被約談。

通知稱,各高校要認真落實畢業生就業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院系負責同志要落實責任,進一步健全校內相關機構分工負責、協調推進、院系聯動、全員參與的就業工作機制,切實保障就業工作機構、場地、人員、經費“四到位”。進一步健全完善本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方案,細緻摸排未就業畢業生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進一步細化就業工作安排,精心組織就業活動,確保完成省委下達的9月1日前高校畢業生就業率達到70%的任務。

通知還指出,各高校要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湖北籍畢業生和全國52個未摘帽貧困縣生源畢業生的政策傾斜支持力度,落實求職創業補貼和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金政策,向湖北籍畢業生髮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深化就業“紅娘”幫扶行動,對於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殘疾畢業生、湖北籍畢業生和52個未摘帽貧困縣生源畢業生等重點幫扶羣體,要實行分類造冊、建立臺賬,實施“一對一”結對幫扶,“一人一策”制訂幫扶措施,做到就業幫扶全覆蓋,確保有就業意願的建檔立卡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和52個未摘帽貧困縣生源畢業生100%就業,確保湖北籍畢業生就業率不低於本校平均就業率。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教育廳還將建立高校畢業就業工作約談機制。

對於就業工作進展緩慢的高校,9月1日前畢業生就業率未達到70%的高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和52個未摘帽貧困縣生源畢業生未實現100%就業的高校,以及湖北籍畢業生就業率低於本校平均就業率的高校,將約談學校主要領導,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省、設區市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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