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晚20時許商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受害人馬某報警稱:自己放在西亞超市門口停車場內的電動車被盜。接警後,城關派出所值班民警孫良浩帶隊迅速到達案發現場,並調取現場監控視,開展走訪調查。

經查,案發當天,受害人馬某帶着孩子到西亞超市購物,將自己所騎的一輛藏青色莫拉克牌電動車停放在西亞麗寶超市停車場,隨後帶着孩子在三樓兒童遊樂場遊玩,在逛超市時將電動車鑰匙丟失,隨即從超市出來後發現其電動車被盜,該被盜電動車於2018年11月份在杭州市購買,購買價格爲2600元。辦案民警通過現場監控視頻,成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艾某(男,26歲,商城縣鮎魚山街道辦事處人)。在縣局技術部門的指導下,辦案民警於6月10日下午將正在家中休息的犯罪嫌疑人艾某當場抓獲。

據嫌疑人艾某交代,當晚其在西亞廣場三樓閒逛時發現一把放在櫃檯上的電動車鑰匙無人看管,遂起歪念,在停車場他逐車按壓遙控器試車,受害人馬某的電動車終於被其找到並盜走。

到案後,嫌疑人艾某對盜竊電動車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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