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11城已明確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爲何建、怎麼建?

新京報訊(記者 吳嬌穎)記者今日(6月12日)從住建部獲悉,瀋陽、南京、青島、合肥、長沙與中國建設銀行簽署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戰略合作協議,成爲第二批簽約城市。中國建設銀行預計將提供不少於1100億元的貸款,支持5個城市在未來三年內以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約40萬套(間)政策性租賃住房,解決約80萬新市民的安居問題。

政策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政策支持、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建設,特點是小戶型、低租金,面向城鎮無房常住人口供應,主要面向非戶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戶的新就業大學生等。今年5月,廣州、杭州、濟南、鄭州、福州、蘇州6個城市已首批簽約,這6個城市將在未來三年內籌集約80萬套(間)政策性租賃住房。

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在促進解決新市民階段性住房困難、推動培育和發展租賃市場的同時,也有利於積極拉動有效投資和消費,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釋疑1

什麼是政策性租賃住房?與公租房有何區別?

政府政策支持、市場主體投資建設,誰投資誰所有

去年底,住建部部署在瀋陽、南京、蘇州、杭州、合肥、福州、濟南、青島、鄭州、長沙、廣州、深圳、重慶13個城市開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試點工作,重點是大力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

與目前規模較大的公租房相比,政策性租賃住房有何不同?住建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公租房是政府主導的,由政府投資建設分配管理,但靠政府大規模投資建設公租房解決量大面廣新市民的住房問題,各級財政難以承擔。

而政策性租賃住房是在政府政策引導下,由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堅持誰投資、誰所有,是一種市場行爲和市場產品。同時,主要面向當地城鎮無房常住人口供應,以非戶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戶的新就業大學生等羣體爲主。

“各地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應在總結住房租賃市場試點經驗基礎上,通過培育、發展、規範租賃市場來實現,將給予財政、土地等支持政策的租賃住房,引導納入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並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等要素資源更多地流向政策性租賃住房。”相關負責人表示。

釋疑2

爲什麼要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

市場租賃住房戶型大、租金高,合租羣租隱患多

“從各地情況看,目前新市民住房總體比較困難,自購房比例低、以租房爲主。而目前市場供應的租賃住房普遍戶型大、租金高,缺少小戶型、低租金住房供給。”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因此,大量新市民租不起市場租賃住房,只能租住在城中村或者合租羣租,雖然租金可承受,但安全隱患大、居住環境差。

他表示,發展一定數量的政策性租賃住房,在促進解決新市民階段性住房困難的同時,也可以推動培育和發展租賃市場,補齊租賃市場缺少小戶型低租金租賃住房的短板,穩定市場租金,倒逼城中村改造。“小戶型、低租金,就是爲了讓新市民在改善居住條件的同時,租得起、可支付。”

“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是有政策支持的,可以調動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投資建設政策性租賃住房。但同時,享受了政府政策支持的住房,也應當堅持小戶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促進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釋疑3

如何發展建設政策性租賃住房?

利用存量閒置土地和房屋建設,確保職住平衡

據悉,政策性租賃住房重點在新市民較多的大中城市發展。調查顯示,我國目前約有2億新市民,主要集中在部分大中城市,尤其是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城市羣。

在這些城市,如何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住建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政策性租賃住房主要利用存量閒置土地和閒置房屋建設,並支持將不適宜繼續在中心城區發展的產業項目外遷,利用騰空土地或房屋建設,確保建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齊全的中心城區等區域內,實現職住平衡。

“考慮到租賃住房投入大、收益低、資金平衡難,地方可以規定在一定年限(10-15年)內用作政策性租賃住房,期滿後可轉爲市場租賃住房。”該負責人說。

據其介紹,目前,第二批5個簽約城市均制定了未來三年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的工作安排,對政策性租賃住房發展規模、配套政策、具體措施等提出要求。

“各地根據住房需求和城市發展水平,籌集房源的方式也不一樣。例如,瀋陽通過轉化職工宿舍、人才公寓等符合條件的存量房屋,鼓勵引導國有企業改造閒置的房屋,採取‘限地價競政策性租賃住房’等方式籌集房源。南京通過工業用地上房屋改建和商辦用房改建、集體建設用地新建、部分商改住項目等盤活閒置土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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