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娛樂圈似乎迎來了發歌的黃金期,先後有諸多歌手發佈新作,其中最受關注的大概就是鹿晗與周杰倫吧,兩人都是頂流明星,不過顯然周杰倫的底蘊更加豐厚,新歌《Mojito》上傳1小時,銷售突破百萬張,10小時更是突破了恐怖的250萬張,這在今年已經發布作品的歌手中,絕對是一騎絕塵的存在!

不過這也讓周杰倫賺翻了,據媒體統計,一首歌3塊錢,周杰倫從本日凌晨到上午十點,短短十個小時就狂攬了760萬左右。不愧是能成爲一個時代的記憶的男人,這成績太令人羨慕了,估計現在的頂流小鮮肉整體成績都沒他一天賣的多。

這大概就是流量明星與實力明星的差距吧,刨除粉絲的存在,雙方更是沒有可比性。只能說周杰倫賺翻了,“搶錢”速度恐怕比印鈔機又要快上幾分。周杰倫能取得這麼大的收益,還是得益於時代——音樂付費來臨。

以前大家都是買專輯,網上的音樂免費,專輯在製作時需要花費一些成本,銷售方面,還需要給經銷商讓利,總之各種麻煩,雖然一張專輯上百,但刨除各方面的成本,歌手賺的未必比現在多。

看到周杰倫一首歌10個小時狂攬760萬,也終於明白爲什麼林俊杰會爲音樂付費發聲了,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利益。在音樂付費還沒來臨之前,歌手發佈專輯雖然也掙錢,但也存在着提升知名度的作用,名氣纔是賺錢的根本,有了名氣可以做代言,還能唱而優則演,開拓自己的事業,雖然看似免費把歌發佈到網上,但他們從各方面早就賺回來了,現在歌手又多了一個輕輕鬆鬆的賺錢渠道,恐怕大家作爲歌手也會大力聲援音樂付費吧。

國內的音樂付費應該是從這兩年纔開始的,剛開始實行引起了諸多爭議,有人認爲歌手的作品應該是回饋給粉絲的,感謝他們的支持,不應該要錢,拿到名氣就行,名氣纔是根本;還有人表示支持,認爲大家應該支持創作者,這是他們的心血,不可能讓別人的勞動成果付之東流。總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至今都沒有定論,不過一些大牌歌手開始在平臺上實行了。

因爲引起的爭議很大,林俊杰面對媒體時也曾談論過這樣的問題,他反問不支持音樂付費的網友,所謂對音樂的尊重在哪裏,一首歌賣3塊你們就覺得貴,我真的沒辦法理解。

仔細想想確實有道理,但放在現實中也就僅僅在理論上站得住腳。首先,歌手發歌肯定會有衆多平臺哄搶,他們不可能把作品無償送給音樂平臺,肯定會收取利潤。而音樂平臺爲了回本,讓一些聽衆充值會員,按道理說,會員費就已經算是付過錢了,結果現在卻把一首歌單獨拎出來繼續付錢,怎麼感覺都有點雙重收費的嫌疑。

把這種情況放在影視作品上更能理解,演員從製作方那裏拿片酬,製作方從播放平臺那裏賺錢,而播放平臺可以通過收視率獲取廣告收益亦或者讓大家充值會員才能觀看,結果現在某個演員說你還是不能看,因爲他是主角,你還需向他付出一筆錢才能觀看,大家能接受這種情況嗎?

如今支持音樂付費的大概就是一些大牌明星以及他們的鐵粉吧,大牌明星已經成名,他們不必爲名聲而奔波,一心一意賺錢就行了。鐵粉則是唯這些明星是從,對他們的話奉爲真理。也是不能理解這種現象,如此擁護明星,也沒見粉絲們有什麼特殊性待遇啊,不也和大家一樣需要支付同等的費用才能嗎?

如果粉絲可以像直播平臺那樣卡明星的牌子,達到一定等級有減免,也算能夠理解,而現在卻是粉絲單方面的一味付出。

相對而言,沒有名氣或者咔位比較低的歌手並不太支持音樂付費,他們反而希望更多的人聽到,因爲這樣可以迅速成名。成名後賺錢的機會更多,僅廣告代言費就讓他們賺得盆滿鉢滿,廣告代言費未嘗不是粉絲們間接性通過廣告商的手給歌手們的音樂付費,因爲沒有粉絲們的支持,僅幾個耍帥的動作他們能掙到這麼多的錢?

粉絲視明星爲自己的全部,明星卻處心積慮的掙錢,現在連歌都開始收費了,還有什麼回饋給粉絲的呢?不要把明星與粉絲之間的關係當成商人與顧客,因爲這樣,娛樂圈僅有一些大牌明星能夠生存,對於音樂付費這件事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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