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福建省2020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方案》,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利劍”行動,聚焦農產品種植養殖過程中質量安全管控不規範、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非法添加物、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等問題,嚴厲打擊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爲,堅決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底線。

本次整治行動主要圍繞“利劍1號”“利劍2號”兩大行動開展。

其中,“利劍1號”行動整治對象爲全省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業專業化生產村小農戶。重點整治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66種禁限用農藥的行爲,採收時不遵守安全間隔期制度造成農藥殘留超標的行爲,以及未按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範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的行爲。整治期間,重點抽檢韭菜、芹菜、柑橘、茶葉、茶樹菇等品種,省級抽檢1000批次以上,每個設區市抽檢100批次以上。嚴格不合格產品後續處理,及時銷燬或無害化處理問題產品,依法查處相關企業和責任人,做到依法查處率100%,涉嫌犯罪的要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利劍2號”行動的整治對象爲蛋禽規模養殖場及養殖小區、年出欄10頭至100頭肉牛的養殖場(戶)、年出欄20只至200只肉羊的養殖場(戶)、奶牛養殖場、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生豬屠宰企業。該行動重點整治蛋禽養殖過程中違法使用禁用藥物、超劑量超範圍使用獸藥、產蛋期使用未批准的藥物、使用未批准的農藥類殺蟲劑、不執行休藥期規定等行爲;肉牛及肉羊養殖、交易、運輸、屠宰過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質行爲;未按規定落實屠宰環節非洲豬瘟自檢和官方獸醫派駐制度,生豬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注水注藥等違法行爲;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的無證收購販運、非法添加等違法行爲。

本次“利劍”行動將持續至今年底。(記者 張輝 通訊員 陳夢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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