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江西省防範化解網絡借貸行業風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其官微發佈公告,披露江西省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第三批自願退出且聲明網貸業務已結清網貸機構名單。

江西省第三批退出名單

根據公告,爲維護廣大出借人的合法權益,現發佈我省第三批自願退出且聲明網貸業務已結清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名單,涉及的存量債權未結清的出借人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向網貸機構及其所在設區市防範化解網絡借貸行業風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存量網貸債權。名單內機構應積極主動處置存量網貸債權,確保平臺網貸業務結清,並主動申請工商註銷或企業經營範圍變更。

最後公告還提到,P2P網貸平臺的退出,不影響已經簽訂借貸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和義務。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網絡借貸平臺上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應依法依約履行還款義務。出借人與P2P網貸機構之間、出借人與借款人之間、借款人與P2P網貸機構之間的糾紛,可通過自行和解、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如發現涉嫌犯罪行爲,應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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