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江西省防范化解网络借贷行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微发布公告,披露江西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三批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网贷机构名单。

江西省第三批退出名单

根据公告,为维护广大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我省第三批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名单,涉及的存量债权未结清的出借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及其所在设区市防范化解网络借贷行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存量网贷债权。名单内机构应积极主动处置存量网贷债权,确保平台网贷业务结清,并主动申请工商注销或企业经营范围变更。

最后公告还提到,P2P网贷平台的退出,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如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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