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晚,三亚交警崖州大队路管员在崖州区政府路段开展专项夜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机动车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3时许,一辆琼B9D**0号牌小型轿车行经检查路段,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并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董某新(男,45岁)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网核查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其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董某新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董某新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董某新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其驾驶的车辆逾期未年检,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19条第1款、第 1项,第13条第1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4项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予以交通违法行为人董某新3700元罚款处罚,并处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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