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做人,一向有兩項原則:

一,我可以隨便偷別人比如武大郎家的老婆,因爲我是西門大官人;二,絕對嚴禁別人偷我的妻妾,因爲我是西門大官人。

所以當二房李嬌兒、四房孫雪娥前來聯袂控告五房潘金蓮——在西門慶逛妓院不沾家期間——與看花園的小廝琴童有染時,西門大官人的一點星星怒火瞬間就燎了原。

何況潘金蓮之偷腥,具備完全充分的作案動機:西門慶近來迷戀上李嬌兒的侄女兼妓女李桂姐,在李桂姐處流連了半個月不回家。家裏正妻吳月娘幾次派人來接,都被李桂姐阻留住不放。潘金蓮每日打扮得粉妝玉琢花枝招展又無人欣賞,慾火焚身之下激情難耐,於是就主動勾搭上了三房孟玉樓帶來的小廝琴童,也爲要做壽才終於回家的西門慶獻上了一頂高大上的綠帽——作爲生日禮物。

況且空口無憑,捉姦也要捉贓。若是要物證,琴童頭上每天明目張膽地公然戴着潘金蓮送他的三根金裹頭簪子,這正是兩人偷情的如山鐵證;若是要人證,第一目擊證人就是潘金蓮自己房中的燒火丫頭秋菊,是她首先發現主母與小廝之間的這場不倫之戀。如今人證物證俱在,就算你西門大官人不要臉,潔身自好的其它幾房還想要臉呢,“若是饒了這個淫婦,除非饒了蠍子!”

嚴重的姦情已經嚴重踐踏了西門慶爲人的底線:偷我的女人?佔我的錢財?怒不可遏的西門慶一迭聲吶喊:給老子關門、給老子拿琴童來、再拿打人最狠最痛最殘酷的大板子來!

西門家下人的執行力,就跟西門慶尋花問柳的執行力一樣出色。一眨眼,膽大包天的琴童就已經跪在前廳了。

西門慶問賊奴才你知罪嗎?琴童恐懼到大氣也不敢出。西門慶叫人把他頭上戴的金裹頭簪子拔下來,結果手下回稟:頭上只有頭皮屑,並沒有簪子啊?西門慶也就不管,說給老子把衣服脫了,先體驗十板子!

衣服一脫,明察秋毫的西門慶發現了新物證:琴童褲腰裏戴的一個錦香囊葫蘆兒,正是潘金蓮平時戴的東西。西門慶立時大怒,幸好他還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緒,強忍着繼續審案:

“這東西是哪裏來的?!是誰給你的?! 你怎麼會擁有一件根本不可能屬於你的東西?!”

琴童嚇得臉都綠了,好一陣才說:“這是小的某日打掃花園,在花園內拾的,並不曾有人與我。”

西門慶吐出一口被咬碎的牙齒,喝令左右:給老子捆起來,打得連他媽媽都不認得!

三十大板下去,琴童皮開肉綻、鮮血順着腿往下流。嗜血的西門慶也不管,讓人把他兩邊鬢毛扯掉,“趕將出去,再不許進門!”再懷揣一腔怒火,直接到後園來找潘金蓮尋晦氣。

從西門慶初遇潘金蓮、到兩人在王婆家勾搭成功、再到西門慶一頂轎子把潘金蓮抬進門,西門從來對金蓮都是一副色迷迷笑嘻嘻的寵溺模樣——但今天是例外。西門慶一進門,揚手就是一記耳光送上,把金蓮的臉打得白裏透紅與衆不同。跟着吩咐大丫頭龐春梅:“前後門關上,不許放一個人進來!”

西門慶自己搬張椅子,坐在院內的花架底下,再取一根馬鞭子握在手裏,喝令潘金蓮:“脫了衣裳跪着!”——倒不是西門慶臨時見色起意,而是因爲一上來未曾開審先扒衣服,會令被審對象體會到劇烈的羞辱感和畏懼感,其抗拒扯謊的企圖就會少得多。所以西門慶對琴童和金蓮的手段,倒是古往今來大多審訊時的常態。

然後西門慶利用信息的不對稱,先詐一詐潘金蓮:“賊淫婦,你休推夢裏睡裏,奴才我已審問明白,他一一都供出來了。你實說,我不在家,你與他偷了幾遭?”

潘金蓮一邊哭——哭是爭取憐憫的必要手段——一邊極力否認:我沒有,我冤枉。你不在家的時候,我白天跟三房孟玉樓一起做針線,晚上早早就關門睡了。你不信,問春梅。

西門慶不問,緊接着第二波攻勢:你還不認賬?你把金裹頭簪子兩三根都給了小廝,別人都看見了,你還敢狡辯?

潘金蓮繼續否認,“是哪個不逢好死的嚼舌根的淫婦,嚼他那旺跳身子?見你常時進奴這屋裏來歇,無非都氣不憤,拿這有天沒日頭的事壓枉奴。就是你與的簪子,都有數兒,一五一十都在,你查不是!我平白想起甚麼來與那奴才?好成材的奴才,也不枉說的,恁一個尿不出來的毛奴才,平空把我篡一篇舌頭!”

一番話倒有好幾層意思:1.謠言的來源是嫉妒,是因爲你常常來我房裏歇,所以追根溯源都是因爲你平時太偏愛我,責任不在我。2. 你說的簪子根根都在、一根不少,可見謠言止於鐵打的事實。3. 奴才跟你不能比,冷豔高貴的我也不可能看得上,所以純屬造謠。

西門慶仍然不爲所動,拿出錦香囊葫蘆來問潘金蓮:明明是你的東西,怎麼會在小廝身上搜出來?人證物證都有,你還要狡辯?氣往上衝,一鞭子抽下去,完全不帶半分憐香惜玉的情緒。

潘金蓮痛到了細胞核裏,說你要是不許我說,就算打死我也只是臭爛了這塊地——潛臺詞:對你又有什麼好處?這個香囊,是我跟孟玉樓在花園裏做針線時帶子沒繫牢、掉在地上的。後來我找了好半天,結果誰知是被小廝撿走了,天地良心並不是我給他的啊!

正是這一句,讓西門慶的懷疑消失了:金蓮的口徑,跟琴童的口徑恰好能對上,而下令抓琴童時雷厲風行事發突然,並沒有時間留給兩人商量統一口供——更重要的是,即便兩人串通好,按常理而言也是一逼問就說了,不會捱了打半天才說,可見兩人言語的可信程度較高。

所以西門慶的怒氣散得比較快:從常理判斷,金蓮偷人的概率實在不高,哪有不串通能說得一樣的?他於是自己給自己找臺階下,開始問春梅:“真有私通這回事沒有?你說饒了你娘,我就饒。”

春梅首先否認,我跟娘每天形影不離,絕無此事。春梅更厲害之處,是能倒過來把屎盆子往西門慶頭上扣:“爹,你也要個主張,好把醜名兒頂在頭上,傳出外邊去好聽?”——別說此事空穴來風,就算一旦坐實,丟臉的不還是你西門慶本人?

於是西門慶轉嗔爲喜,讓潘金蓮起來、穿好衣服陪他喫酒,一場風波就此落幕。更難得的是西門慶從今往後再不追究,而且心裏並無絲毫芥蒂:不過就是掉了個葫蘆被小廝撿到而已,金蓮又沒偷人。

但是真相呢?真相是金蓮確實偷人了,相關控告句句屬實、一點不差。

就在西門慶聽二房四房控告時,已經同時有人火速急報潘金蓮。金蓮立即召來琴童,把頭上的簪子拔下來收好——而香囊葫蘆疏忽中,兩人都忘了取下來。既然忘了葫蘆,就談不上要爲葫蘆串供。

而兩人的供詞一時間能對得絲絲入扣,卻是純屬意外:金蓮不知道琴童會怎樣說,琴童更不知道金蓮會怎樣說——彼此不知道,卻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也算是金蓮運氣、西門倒黴。

西門慶以常識來推斷,兩個人要能說的一致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串供,二是交待的是事實。串供的可能性,實在是要比事實的可能性低——西門慶不是傻子,換了另一個人也會這樣想。但真相偏偏就是第三種可能:既非串供,也非事實,而是難逢難遇的巧合——鬼使神差之下,金蓮和琴童偏偏就能說得完全一致。

可見真相實在是難:常識本來是追尋真相的必經過程,西門慶也是按常理來推斷的,本來一點也不錯——但真相有時可能更在以爲的常識與常理之上。西門慶選擇相信僅僅需要常識就能獲得真相,於是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頭上、端端正正地戴着一頂綠帽子。讀書的樂趣,正是讀出字裏行間之外的意義來。尤其讀《金瓶梅》這樣的書,如果只着眼於下三路,倒算是書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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