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一开篇,就是一件来势汹汹的人命案。至于案发地也在山东,倒是纯属巧合。

清河县开生药铺的西门庆,偶遇卖炊饼武大的漂亮娘子潘金莲之后见色起意,贿赂武大隔壁邻居、两家后门连通的王婆拉皮条,继而勾搭上手,每日在王婆家中快乐啪啪啪。武大从街坊郓哥口中知情后前往捉奸,被夺门而出的西门庆一脚踢中心口,病倒卧床。因为武大威胁要告知出差在外的兄弟武松,王婆出谋划策、西门庆提供砒霜、潘金莲亲自给武大喂下,然后一把火烧成灰。武松尚在回来路上,嫂嫂潘金莲就已嫁入了西门庆家中作妾。

这是案件的全过程,但知道真相的除了潘金莲、西门庆和王婆三名当事人外,只有处于上帝视角的小说读者。至于其他人例如街坊邻居,只知道西门庆跟潘金莲似乎有一腿、武大死得似乎有些蹊跷,却谁也没有亲眼看见西门庆和潘金莲滚床单,也没有谁敢断言武大一定不是死于疾病。

武松回来发现哥哥已经成了骨灰,于是找到郓哥还原了部分事情经过,“怎地帮扶武大捉奸,西门庆怎的踢中了武大,心疼了几日,不知怎的死了。”于是义愤填膺的武松,立即向清河县提起诉讼,状告“哥哥武大被豪恶西门庆与嫂嫂潘氏通奸,踢中心窝。王婆主谋,陷害性命”,要求清河县立案侦查。

跟武大只是个当街卖炊饼的底层人不同,西门庆是当地的上层商务精英。不但交游广阔,更是清河县的利税大户,放在现代说不定也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况且西门庆平时就“放官吏债”,既然跟当地官吏在利益上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处理起来自然要慎重再慎重。

虽然武松递了状子,但小说中写得明白,“原来知县、县丞、主簿、典史,上下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因此官吏通同计较,这件事难以问理。”看在武松是打虎英雄又是知县手下的办事人员,所以才跟他讲理:

你也是个本县中都头,怎不省得法度?自古捉奸见双,杀人见伤。你那哥哥尸首又没了,又不曾捉得他奸。你今只凭这小厮口内言语,便问他杀人的公事,莫非公道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

客观而言,知县说得确实有一定道理:就算潘金莲如今嫁入西门家中,但武松你无凭无据,仅仅凭一个卖水果的一面之词,就要西门庆王婆潘金莲统统到公堂上来认罪,好像也不怎么合法合理吧?就算传唤三人上堂,集体否认之下你又怎么办?刑讯逼供?屈打成招?

退一万步说,即便清河县上下官员都清正廉明、秉公执法、拒腐蚀永不沾,从执法角度而言,不立案也是说得过去的。毕竟武松的一切控告,都建立在郓哥的单方面陈述上,所以知县又说:

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欠明白,难以问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你不可一时造次。

武松的同事也劝:

都头,你在衙门里也晓得法律,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俱完,方可推问。你那哥哥尸首又没了,怎生问理?

尸首、伤情、疾患、物证、过程,五样俱全才能办人命案——而武松一样也没有。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想要靠法律这条路讨公道是没可能的了,只能“仰天长叹一声,咬牙切齿。”

把武大尸体一把火烧掉,正是王婆计谋的最得意之处。连未成年少女都知道被性侵之后要提供证据,像王婆这种深谙官司刑名的老江湖,更是明白焚尸灭迹、销毁证据的重要性。本来操作并非天衣无缝,仵作何九来验尸就知道有蹊跷:

……定睛看时,见武大指甲青,唇口紫,面皮黄,眼皆突出,就知是中恶。旁边那两个火家说道:“怎的脸也紫了,口唇上有牙痕,口中出血?”

但西门庆之前就找到何九,无来由送上十两雪花纹银,只说麻烦关照。对方是手眼通天的财主,何九只是一个天天看尸体闻臭气的。清河县只有一个西门大官人,却可以随时换一个人来端何九的饭碗。不收钱?西门庆立马就要翻脸,“你若不受时,便是推却”。举报西门庆?谁都知道他们官商勾结一路都是通的。

所以就算西门庆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何九也没有跟西门庆翻脸的资本。他要是将尸体情形如实上报,西门庆有没有事不知道,他自己能不能活着走出清河县都是问题。何九心里也清楚,尸体一烧掉之后就什么证据都没了——当时又没法拍照。即便将来有朝一日他据实上报,也会被反诘:人命关天的事,当时你怎么不说?虽然人人心里都清楚,何九当时既无拒绝之余地,又哪有同不同意之自由?

因此武松一回来,何九马上就逃走了:不管是西门庆还是武松,哪一方他都惹不起。何九一走别说物证,武松连多一个人证也没。既然立不了案,只有求助于媒体,把冤屈向全社会公之于众,希望为武大讨公道。

清河县群众觉得武松的指控虽然缺乏真凭实据,但整件事情看上去确实跟他所说的相符:那些日子武大天天出门上街卖炊饼,一向拈花惹草的西门庆也天天在隔壁王婆家里出入,说不是看上了武大的老婆、而是突然对王婆的茶艺一见钟情,怕是连白痴都不会信。而且闹事那天只见武大冲进王婆家去、很快西门庆冲出来、之后武大就卧病在床、过几天就“害心疼病死了”——虽然觉得蹊跷,但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现在看了报道,啊原来如此。

整件事在清河县传得沸沸扬扬,舆论矛头一时都指向了西门庆:瞒天过海,通奸害命。风口浪尖上的西门庆眼看就要为千夫所指万人唾骂,此时另一家媒体及时发声,说对他的指控都错了,事件真相在这里:

西门庆同学常来王婆家吃茶,所以给王婆两匹缎子做寿衣。王婆与潘金莲是邻居,知道潘金莲有一手好针线,所以央求潘金莲来做。潘金莲在王婆家做衣服,西门庆来吃茶时偶然碰见,彼此情投意合一见钟情。武大听到风声前来捉奸,西门庆慌不择路时将武大撞倒。

王婆也可以作证:潘金莲和武大结合本非自愿,武大因病抢救无效去世后,家中没余钱卖坟地,于心有愧的西门庆送来了丧葬安置费,给何九塞红包也是托人办事的人之常情。武大死后潘金莲生活无着,西门庆不忘前情,终于纳其为妾。

武大去世是谁都不愿意看到发生的意外。西门庆和潘金莲是真爱,即便行为不端也有限,结果到了加油添醋的小人口中,竟成了通奸在先、谋害在后的惊天命案。也难怪,龌龊的人心里只能存下龌龊的事,人性的复杂他们是不屑一顾的。群众永远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而武松更是一个具有故事会人格的莽夫。

也就是说,西门庆即便有通奸也没有害命,一切作为都在法律许可的限度内,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大宋法律规定只有武大本人能告他通奸。他只是一个因为树大招风而容易引人嫉恨的成功人士,就算他跟潘金莲啪啪啪,潘金莲也早就满了十四岁,又碍你们什么事?最后至于我只听西门庆说没听武松说,你们管的着吗?

靠法律吧?能把西门庆送进监狱的证据没有了。靠媒体审判造势吧?舆论也不全站在武松一边。如果没有官员为西门庆作保护伞、如果法治能够保证何九秉公验尸不受威胁、如果法律能更加完善让王婆无空子可钻、如果相关媒体能有一点不做单方面传声筒的专业操守,武松可能都不会诉诸一己之力——但什么都没有,那就只能用最原始的拳头说话了。

在《金瓶梅》里,武松去狮子楼寻西门庆,西门庆眼尖躲得及时,武松迁怒之下把给西门庆通风报信的李皂隶打死了。杀了人的武松心灰意冷,不躲不逃不反抗,任由地方保甲把自己押进监牢。虽然当街杀人是实,但上下都知道武松有冤,所以也不让他偿命了,发配孟州了事。

西门庆从此逍遥法外。数年后武松发配归来,西门庆已因纵欲而死,潘金莲也被正妻吴月娘赶出了门。武松干净利落地杀掉王婆和潘金莲,这次再不相信大宋律法了,直接改作头陀上了梁山。

尘埃落定之后,清河县议论纷纷。有的羡慕西门庆虽然挂掉,但生前早就艳福齐天,看来有钱有势真的可以为所欲为;有的感叹潘金莲,那么年轻漂亮,最后却跟麻皮皱脸的王婆同赴阴间;更多的人觉得武松也有问题,毕竟身为国家执法人员,不是努力完善大宋法治体系,反而知法犯法破坏法制建设……无论如何,总体而言还是公道自在人心。有时虽然表面证据不足,但人人心里都清楚事件真相是什么。

如果法律不能提供公道、西门庆不能被绳之以法,那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威慑性就岌岌可危摇摇欲坠,也会有更多人会将西门庆作为行动指南。如今比武大更容易受伤害的人比比皆是,例如被虎视眈眈的无数未成年少女——但她们却没有一个能为她们讨回公道的打虎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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