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一開篇,就是一件來勢洶洶的人命案。至於案發地也在山東,倒是純屬巧合。

清河縣開生藥鋪的西門慶,偶遇賣炊餅武大的漂亮娘子潘金蓮之後見色起意,賄賂武大隔壁鄰居、兩家後門連通的王婆拉皮條,繼而勾搭上手,每日在王婆家中快樂啪啪啪。武大從街坊鄆哥口中知情後前往捉姦,被奪門而出的西門慶一腳踢中心口,病倒臥牀。因爲武大威脅要告知出差在外的兄弟武松,王婆出謀劃策、西門慶提供砒霜、潘金蓮親自給武大喂下,然後一把火燒成灰。武松尚在回來路上,嫂嫂潘金蓮就已嫁入了西門慶家中作妾。

這是案件的全過程,但知道真相的除了潘金蓮、西門慶和王婆三名當事人外,只有處於上帝視角的小說讀者。至於其他人例如街坊鄰居,只知道西門慶跟潘金蓮似乎有一腿、武大死得似乎有些蹊蹺,卻誰也沒有親眼看見西門慶和潘金蓮滾牀單,也沒有誰敢斷言武大一定不是死於疾病。

武松回來發現哥哥已經成了骨灰,於是找到鄆哥還原了部分事情經過,“怎地幫扶武大捉姦,西門慶怎的踢中了武大,心疼了幾日,不知怎的死了。”於是義憤填膺的武松,立即向清河縣提起訴訟,狀告“哥哥武大被豪惡西門慶與嫂嫂潘氏通姦,踢中心窩。王婆主謀,陷害性命”,要求清河縣立案偵查。

跟武大隻是個當街賣炊餅的底層人不同,西門慶是當地的上層商務精英。不但交遊廣闊,更是清河縣的利稅大戶,放在現代說不定也是個上市公司的高管。況且西門慶平時就“放官吏債”,既然跟當地官吏在利益上有千絲萬縷的關聯,處理起來自然要慎重再慎重。

雖然武松遞了狀子,但小說中寫得明白,“原來知縣、縣丞、主簿、典史,上下都是與西門慶有首尾的,因此官吏通同計較,這件事難以問理。”看在武松是打虎英雄又是知縣手下的辦事人員,所以纔跟他講理:

你也是個本縣中都頭,怎不省得法度?自古捉姦見雙,殺人見傷。你那哥哥屍首又沒了,又不曾捉得他奸。你今只憑這小廝口內言語,便問他殺人的公事,莫非公道忒偏向麼?你不可造次,須要自己尋思。

客觀而言,知縣說得確實有一定道理:就算潘金蓮如今嫁入西門家中,但武松你無憑無據,僅僅憑一個賣水果的一面之詞,就要西門慶王婆潘金蓮統統到公堂上來認罪,好像也不怎麼合法合理吧?就算傳喚三人上堂,集體否認之下你又怎麼辦?刑訊逼供?屈打成招?

退一萬步說,即便清河縣上下官員都清正廉明、秉公執法、拒腐蝕永不沾,從執法角度而言,不立案也是說得過去的。畢竟武松的一切控告,都建立在鄆哥的單方面陳述上,所以知縣又說:

武松,你休聽外人挑撥,和西門慶做對頭。這件事欠明白,難以問理。聖人云:經目之事,猶恐未真;背後之言,豈能全信?你不可一時造次。

武松的同事也勸:

都頭,你在衙門裏也曉得法律,但凡人命之事,須要屍、傷、病、物、蹤,五件事俱完,方可推問。你那哥哥屍首又沒了,怎生問理?

屍首、傷情、疾患、物證、過程,五樣俱全才能辦人命案——而武松一樣也沒有。他自己心裏也清楚,想要靠法律這條路討公道是沒可能的了,只能“仰天長嘆一聲,咬牙切齒。”

把武大屍體一把火燒掉,正是王婆計謀的最得意之處。連未成年少女都知道被性侵之後要提供證據,像王婆這種深諳官司刑名的老江湖,更是明白焚屍滅跡、銷燬證據的重要性。本來操作並非天衣無縫,仵作何九來驗屍就知道有蹊蹺:

……定睛看時,見武大指甲青,脣口紫,麪皮黃,眼皆突出,就知是中惡。旁邊那兩個火家說道:“怎的臉也紫了,口脣上有牙痕,口中出血?”

但西門慶之前就找到何九,無來由送上十兩雪花紋銀,只說麻煩關照。對方是手眼通天的財主,何九隻是一個天天看屍體聞臭氣的。清河縣只有一個西門大官人,卻可以隨時換一個人來端何九的飯碗。不收錢?西門慶立馬就要翻臉,“你若不受時,便是推卻”。舉報西門慶?誰都知道他們官商勾結一路都是通的。

所以就算西門慶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何九也沒有跟西門慶翻臉的資本。他要是將屍體情形如實上報,西門慶有沒有事不知道,他自己能不能活着走出清河縣都是問題。何九心裏也清楚,屍體一燒掉之後就什麼證據都沒了——當時又沒法拍照。即便將來有朝一日他據實上報,也會被反詰:人命關天的事,當時你怎麼不說?雖然人人心裏都清楚,何九當時既無拒絕之餘地,又哪有同不同意之自由?

因此武松一回來,何九馬上就逃走了:不管是西門慶還是武松,哪一方他都惹不起。何九一走別說物證,武松連多一個人證也沒。既然立不了案,只有求助於媒體,把冤屈向全社會公之於衆,希望爲武大討公道。

清河縣羣衆覺得武松的指控雖然缺乏真憑實據,但整件事情看上去確實跟他所說的相符:那些日子武大天天出門上街賣炊餅,一向拈花惹草的西門慶也天天在隔壁王婆家裏出入,說不是看上了武大的老婆、而是突然對王婆的茶藝一見鍾情,怕是連白癡都不會信。而且鬧事那天只見武大沖進王婆家去、很快西門慶衝出來、之後武大就臥病在牀、過幾天就“害心疼病死了”——雖然覺得蹊蹺,但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問。現在看了報道,啊原來如此。

整件事在清河縣傳得沸沸揚揚,輿論矛頭一時都指向了西門慶:瞞天過海,通姦害命。風口浪尖上的西門慶眼看就要爲千夫所指萬人唾罵,此時另一家媒體及時發聲,說對他的指控都錯了,事件真相在這裏:

西門慶同學常來王婆家喫茶,所以給王婆兩匹緞子做壽衣。王婆與潘金蓮是鄰居,知道潘金蓮有一手好針線,所以央求潘金蓮來做。潘金蓮在王婆家做衣服,西門慶來喫茶時偶然碰見,彼此情投意合一見鍾情。武大聽到風聲前來捉姦,西門慶慌不擇路時將武大撞倒。

王婆也可以作證:潘金蓮和武大結合本非自願,武大因病搶救無效去世後,家中沒餘錢賣墳地,於心有愧的西門慶送來了喪葬安置費,給何九塞紅包也是託人辦事的人之常情。武大死後潘金蓮生活無着,西門慶不忘前情,終於納其爲妾。

武大去世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發生的意外。西門慶和潘金蓮是真愛,即便行爲不端也有限,結果到了加油添醋的小人口中,竟成了通姦在先、謀害在後的驚天命案。也難怪,齷齪的人心裏只能存下齷齪的事,人性的複雜他們是不屑一顧的。羣衆永遠只相信自己願意相信的東西,而武松更是一個具有故事會人格的莽夫。

也就是說,西門慶即便有通姦也沒有害命,一切作爲都在法律許可的限度內,不需要負法律責任——大宋法律規定只有武大本人能告他通姦。他只是一個因爲樹大招風而容易引人嫉恨的成功人士,就算他跟潘金蓮啪啪啪,潘金蓮也早就滿了十四歲,又礙你們什麼事?最後至於我只聽西門慶說沒聽武松說,你們管的着嗎?

靠法律吧?能把西門慶送進監獄的證據沒有了。靠媒體審判造勢吧?輿論也不全站在武松一邊。如果沒有官員爲西門慶作保護傘、如果法治能夠保證何九秉公驗屍不受威脅、如果法律能更加完善讓王婆無空子可鑽、如果相關媒體能有一點不做單方面傳聲筒的專業操守,武松可能都不會訴諸一己之力——但什麼都沒有,那就只能用最原始的拳頭說話了。

在《金瓶梅》裏,武松去獅子樓尋西門慶,西門慶眼尖躲得及時,武松遷怒之下把給西門慶通風報信的李皁隸打死了。殺了人的武松心灰意冷,不躲不逃不反抗,任由地方保甲把自己押進監牢。雖然當街殺人是實,但上下都知道武松有冤,所以也不讓他償命了,發配孟州了事。

西門慶從此逍遙法外。數年後武松發配歸來,西門慶已因縱慾而死,潘金蓮也被正妻吳月娘趕出了門。武松乾淨利落地殺掉王婆和潘金蓮,這次再不相信大宋律法了,直接改作頭陀上了梁山。

塵埃落定之後,清河縣議論紛紛。有的羨慕西門慶雖然掛掉,但生前早就豔福齊天,看來有錢有勢真的可以爲所欲爲;有的感嘆潘金蓮,那麼年輕漂亮,最後卻跟麻皮皺臉的王婆同赴陰間;更多的人覺得武松也有問題,畢竟身爲國家執法人員,不是努力完善大宋法治體系,反而知法犯法破壞法制建設……無論如何,總體而言還是公道自在人心。有時雖然表面證據不足,但人人心裏都清楚事件真相是什麼。

如果法律不能提供公道、西門慶不能被繩之以法,那法律的公正性權威性威懾性就岌岌可危搖搖欲墜,也會有更多人會將西門慶作爲行動指南。如今比武大更容易受傷害的人比比皆是,例如被虎視眈眈的無數未成年少女——但她們卻沒有一個能爲她們討回公道的打虎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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