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藥始於中國,這已經是無可爭議的事實。不論是從中國的四大發明,還是從古代的文獻記載,中國首先將火藥運用於戰場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公元808年,煉丹家在無意間發明了火藥,之後在將近100年後的公元904年,唐朝將領鄭璠使用“火箭”進攻豫章,燒掉了龍沙門,成爲了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使用火藥進行作戰的記載。此時,歐洲尚處在黑暗的中世紀中期。

而後歷經五代十國,兩宋時期迎來了火器發展的高峯。此時,火球、火藥箭、長竹竿火槍、突火槍的出現,均使得火藥逐漸步入戰爭的正軌。單以至南宋時爲例,宋軍已經創造出以使用“炮車”進行遠程殺傷、以弓弩配合進行中距離殺敵的野戰陣型。而與之敵對的金國,也創造出了單兵作戰、集羣裝備的飛火槍……

到了蒙元時期,蒙古鐵騎在喫遍火器帶來的痛苦之後,很快便吸納了火器作爲攻城利器。然而即便在這一時期,火藥武器依舊只是以簡易火槍、火箭、火蒺藜等殺傷力較小的武器形式爲主。即使是蒙古鐵騎進攻南宋時所採用的“回回炮”,兩軍在遠程武器的使用上雖已經以“炮”爲名,但實則皆是以投擲石頭、火蒺藜等的投石器。

那麼,爲何從公元904年火藥第一次應用於戰爭,到蒙元時期的1276年以後,火藥技術領先於世界的中國都不發展出後世威力巨大的真正的火炮呢?其實,這從中國戰場的形勢即可窺見一二。

美國知名歷史學家、全球史奠基人的作者威廉·H.麥克尼爾通過觀察認爲,中國之所以不能發展出像後來歐洲那樣威力巨大的加農炮,是因爲中國在唐宋時期的戰爭主要集中於中原王朝與北方遊牧民族的戰爭,而在兩宋時期這更爲明顯。

兩宋時期雖是蒙元之前火器發展的巔峯,但對於採取消息防禦措施的宋朝統治者來說,冷兵器和熱兵器的發展更多的是服務於守備城池。而一切不利於己方守備的利器,都不應被開發出來,畢竟自己的對手都是從北方而來的遊牧民族,更強大的攻城利器的誕生,並不利於己方戍衛城池要塞。

這其實算是一個比較理性的選擇,從軍政的角度而言,這對於當時的宋朝而言也是一個比較理性的國策。而宋朝面對北方遊牧民族入侵時,除正面的戰爭採取守備之外,其實更多的是採用進貢結盟、遠交近攻的策略。而這也是爲什麼兩宋多納貢稱臣的原因。

但實際上,除了宋朝的軍事國策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外,還有着火器本身質量的影響。

儘管兩宋時期已經造出相當水平的火藥和火器,但當時侷限於中國本土的鐵礦和銅礦的出土質量,雜質較多,因而導致槍管極易炸膛,安全性大大降低,自然也難以研發出巨型的炮管。加之火藥提煉時中含硝量很低,雜質頗多,降低了燃燒效率,甚至有些雜質燃燒後會生成有害物質,對火槍部隊的士兵傷害頗大,因而其遠不如弓弩來得實用。

所以,儘管歷經唐宋300餘年的發展,中國始終不能發展出威力巨大的火炮,而只能將火藥用作輔助的作用,更不用談及其普及性。至於爲何在明清時期,火藥火器技術在蒙元時期傳入歐洲後,讓歐洲人逆襲實現了彎道超車,那是後話了。

以此爲例,其實文明的發展並不能只看“先來後到”,也不能因爲某些科技文明在某個時代被他國彎道超車,就盲目地指責先人。或許對於滿清火器落後歐美200年的歷史,我們可以批判滿人統治者的目中無人;但若僅僅以宋朝採取保守的守備國策,以及批判它的國策造成某些軍事科技發展的遲滯,直接冠其名爲“弱宋”,顯然是不合理的。

縱然宋朝統治者軟弱妥協,但若身處當時的兩宋亂世,置身處地之時,在沒有岳飛、孟珙等名將代代有的情況下,其實能夠屹立四百年而不倒,看遍遼、金、西夏等昔日強敵紛紛倒下,乃至堅挺到蒙古鐵騎橫掃歐亞大陸的最後一刻,已是不易。儘管軟弱姿態不可取,但在時局無奈之下保持理性、保全自身,再待時機成熟才反戈一擊,滅遼國、馬踏中都,已然算是一種聰明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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