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深圳拟建立入职查询制度)

南都讯 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性侵?深圳市检察院近日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已建议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建立全国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供查询。建议已得到最高检肯定,最高检正在与公安部会商建设。

另外,深圳正在制定《关于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由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依托公安机关全国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信息。

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违法犯罪查询信息库

2019年2月,最高检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多地开始推动形成涉及未成年人相关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制度。例如:2019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组建“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完成广州市近三年性侵类犯罪已决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

深圳作为典型移民城市,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也更加突出。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肖莉珍建议,由公安机关牵头,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建立入职查询制度,规定查询为必须动作,而非选择动作。确保信息库的使用率,避免出现应查询而不查询的情况。入职查询应包含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的机构,如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妇女及儿科医院、儿童乐园、动物园、保安公司等,在录用人员时应当进行查询,了解应聘人员的情况。

信息库查询替代方案去年在光明区试点

深圳市检察院介绍,司法实践表明,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存在再犯率高的特点,掌握该类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并进行入职查询,对减少利用职业便利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明显作用。因此,2018年市检察院在对市教育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中,已经提出开展性侵违法犯罪查询的建议。同年,最高检在对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中也有相同内容。

2019年,市检察院持续推进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的工作。考虑到地方检察机关受职能和地域限制,掌握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查询的结果不严谨、不权威。深圳市检察院积极向最高检反映,建议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建立全国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供查询。建议已得到最高检肯定,最高检正在与公安部会商建设。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经调研认为,在全国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建成前,依托公安机关的全国违法犯罪信息库开展查询是可行的替代方案,并于2019年在光明区进行了试点。光明区检察院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光明区教育局联合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在2019年已完成对光明辖区6000余名在岗教职工犯罪前科记录查询工作。试点工作表明,替代方案可行。

经过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单位多轮磋商,深圳市检察院已于近日拟定《关于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意见》明确由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依托公安机关全国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信息;由市教育局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和由教育局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

入职查询制度得到全市多个部门积极响应

目前,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的《意见》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为依据,明确入职查询制度适用的对象不仅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还包括由教育局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员工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

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得到了市卫健委、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汇办单位的积极反响。市卫健委表示,将在相关岗位招聘工作中落实该项制度。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表示,积极指导和督促动物园等与未成年人存在密切接触可能的旅游景区,在录用工作人员时进行查询。

netease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小玲 责任编辑:胡淑丽_MN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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