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蓝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于6月6日至7日周末期间,领导带队全警动员,战酷暑斗高温,紧盯312国道、107省道等重点路段,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酒驾醉驾、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6月7日10时16分许,文姬中队民警在312省道蓝桥镇蓝桥街村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有超载嫌疑,随即将其拦停检查。经现场清点,民警发现这辆车号为陕A9YF76的五菱牌面包车核定载客7人,实际载客8人。随即对该驾驶人及乘车人员进行普法宣传,讲解超员载客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并对超载人员予以分流,消除了安全隐患。

该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之规定,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的处罚。

交通违法是事故发生的根源!蓝田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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