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發佈關於低硫燃料油期貨實物交割結算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內容爲:

上能發〔2020〕11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5〕35號)等有關規定,低硫燃料油期貨實物交割結算應當通過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辦理,暫不開展期轉現使用保稅標準倉單自行結算、保稅標準倉單轉讓自行結算業務。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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