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现象中的任何事物,动不动就是以10的N次方或负N次方来计其大小,这当然是必须的精确,然而对其中一些重要的事物,我们还应当对其建立起更直观的感知。比如无论是在科研还是生活中,与万物都息息相关的光。

虽然光速(2.998×108m/s)本身已经是一个常识,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因此对这个庞大的数字所代表的速度能有一个直观的感知,而一种“反正是很快”的模糊认知屏蔽了我们的感性,最终只剩下对其理性而冷酷地代入公式的计算。

一般而言,人只能对万以内的数字有直观的感知-这与我们的生活经验有关。而且,只能是一个万,比如我们如果说一件事物是另一个的一万倍,那么你的感性还是会作用一下的;但如果我们说一个东西比另一个强上万万倍,那你干脆也就觉得“随他去吧”。

因此,对光速的感知,我们最多只能有一个万,并要以此与我们的日常经验层层挂钩-当然,层数还不能太多,最好不要超过三层。于是我们可以做出以下处理:首先,我们假设人自然行走的速度是1km/h,那么高铁速度(~300km/h)就是人步行速度的300倍;其次,地球绕太阳的速度(~29.79km/s)就是高铁速度的约360倍,相当于坐上了高铁中的高铁;最后,光速就是地球公转速度的约10000倍。因此,这个感性的结论就是:光速,就相当于我们乘坐高铁中的高铁的一万倍。

虽然以上都是约数,但这样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们可以从那“反正是很快”的模糊认知中走出来,似乎有了一种亲身的体验-因为高铁是谁都坐过的,并且也是在地球表面上人类出行的一个爽速-再快,就要有点不爽了。

由此,让你爽上加爽再乘以一万倍,我们就将人的自然行走速度与宇宙间最快的速度-光速在直观上挂起了钩来,从此,那遥不可及的光速似乎变得不再遥远。当然,众所周知,光速是宇宙间最快的速度,但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宇宙自身的膨胀速度。由于宇宙膨胀速度是任意的,可以任意大到超过光速,也可以任意小到几乎不动,那才是真正的想坐高铁就坐高铁、想走路就走路,可谓明万物由我、了妙觉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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