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海地处欧洲和亚洲的交界处,蕴藏着极为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在1991年以前,里海基本是平静的,没有冲突的,因为根据1931年签署的《在里海附近居住、贸易的公约》,只有里海沿岸国家船只可以在里海航行,换言之,里海不对除苏联和伊朗之外的第三国开放。苏联解体后,里海沿岸国家由原来的两个变成了五国,这使得1931年条约失去了法律效力,也使得里海争端骤起。

1.里海地位和归属的争端。

里海争端包括里海是海还是湖,以及里海应该如何分割等问题。

如果里海是湖,其就归沿岸各国共有,任何开采行为必须经过沿岸各国的协商才能进行;如果被确认是海,那么沿岸各国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划分属于自己的领海和毗连区,并自由开发利用自己海域内的一切资源,任何其他沿岸国家均无权干涉。而在这场争论之中,相关利益各方明显分成了两派。

其中俄罗斯把里海定义为湖,此举从表面上看是基于“里海无连接另一个海洋的出口”,但实际上这是俄罗斯意欲实现里海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俄罗斯认为,因为里海是内陆型湖泊,所以以任何形式分割里海都是不必要的,里海的渔业、油气等资源应由沿岸国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共同勘探和开发。但是享有同等权利虽然体现了公平公正,然而在共同开发中,获利最大的往往是实力最强的那一个。

俄罗斯的观点遭到了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的反对,他们两国态度坚决,认为里海是海,所以应该按照海洋法的有关规定划分领海,分割专属经济区。这样的话,一国的海岸线越长,划归该国的部分就越大,而面积越大则意味着油气资源的蕴藏量越多。美国也认为里海是海,这样,美国各大石油公司就可以与实力偏弱的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合作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最终在经过一系列争论和磋商之后,里海沿岸国家确立了“划分海底,水面共享”原则。

所谓“划分海底,水面共享”是指里海的海底及石油和其他资源的开采要有明确的界线,而里海的水面则为共有,通过限额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对航运业和捕鱼业开放。1998年7月,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签署了划分里海北部海床的协议,后来俄罗斯又与阿塞拜疆发表了同意划分里海海床的联合公报,这样,里海海底被一分为五,沿岸五国所占的面积和比例分别为:哈萨克斯坦11.3万平方公里(约30%)、阿塞拜疆8万平方公里(21.1%)、土库曼斯坦7.8万平方公里(20.5%)、俄罗斯6.4万平方公里(16.8%)、伊朗4.4万平方公里(11.6%)。

2.俄罗斯为何会同意分割里海?

这场关于里海地位和里海资源划分的争端,在合作互惠基础上获得了一个令各方相对满意的结果,其中俄罗斯态度的转变对争端的解决和协议的最终达成,起到了尤为关键的作用。那么俄罗斯的态度为何会发生转变呢?

第一,提高独联体国家的凝聚力。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等国成立了独立国家联合体,简称独联体。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在拥抱西方的“一边倒”方针失败后,俄罗斯开始调整外交政策,着重提高独联体国家的凝聚力,并将发展与中亚国家的友好关系视为“绝对优先发展方向”。所以在里海争端问题上,思路灵活的俄罗斯创造性地提出了“划分海底,水面共享”的原则,而这基本上照顾到了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的利益。

第二,守护南部安全。

苏联解体以后,美英等西方国家不断向里海地区渗透,他们一方面凭借资金和技术实力,与阿塞拜疆等国签订大规模石油开采合同,另一方面极力主张修建绕过俄罗斯的石油输出管线。所以为了强化里海地缘博弈的阵地,为了防止里海问题成为威胁南部安全稳定的火药桶,俄罗斯转变了态度,满足了其他里海沿岸国家的利益诉求。其实俄罗斯还想借助争端的解决,在里海地带建立一个类似欧佩克的区域能源合作组织,以提高左右世界能源市场的能力。

综上所述,俄罗斯为了拉拢里海沿岸国家和维持南部地区的安全,同意对里海进行分割。而哈萨克斯坦、阿塞拜疆与俄罗斯有着紧密的经济和人文联系,他们也需要与俄罗斯保持友好关系,所以在平等互惠基础上,相关利益方在里海定位和资源划分等方面取得了多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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