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vivo)授权许可,深圳市尚顶好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1688平台出售仿冒vivo数据线,获利339.5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尚顶好公司赔偿vivo公司经济损失共计3.2万元。

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福田区人民法院法院向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调取了涉案店铺的交易记录,显示涉案店铺的商品名称中筛选“适用VIVOX7数据线MG-12VIVO快充线VIVOX6X7闪充数据线”的商品订单为18个,销售额合计339.5元。

vivo公司向被告索赔16万元,尚顶好公司辩称不清楚卖的是侵权产品,且销售量少、获利少,vivo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福田区人民法院认定尚顶好公司销售被控侵权商品,侵犯了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2020年2月28日,一审判处被告深圳市尚顶好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vivo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人民币200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675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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