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加盟防坑防騙指南】的第54篇文章

一、我的創業故事

1、我是這樣被騙的

2018年5月,終於厭倦了996的北漂生活。我拿着這些年好不容易存下來來的30萬積蓄,準備回鄉創業。回去開個小店一直是我心中的小目標。這一次,我把目光放在一點點奶茶上,回老家開個一點點奶茶店應該是不一個不錯選擇。

通過某搜索網站,搜到了一點點奶茶的網站,按照網站的要求,我填寫了申請加盟的信息並留下了電話。不到一小時我就接到了自稱是“一點點奶茶總部”工作人員S小姐的電話,在初步瞭解了我的手頭資金後,她告訴我:我完全不符合一點點奶茶的加盟條件,一點點奶茶的加盟門檻是100萬,而且我們城市已經沒有名額了。正當我覺得沒戲了的時候,她又告訴我,一點點奶茶團隊研發了一款新的奶茶,叫“二點點奶茶”,它的口味和研發團隊完全和一點點奶茶一致,甚至還更好,但只要30萬就可以拿到我們市裏的代理權。在她的多次電話狂轟濫炸下,我接受了她的邀請,到他們杭州總部考察。

2018年6月,我坐高鐵到達“二點點奶茶”的杭州總部,接待我的不是之前一直聯繫我的S小姐(雖然她一直說到杭州與了要請我喫飯),而是他們公司商務部的W經理。

他們公司很大,租下了一整層,裏面不僅有“二點點奶茶”奶茶的樣板間,還有“XX麻辣燙”、“XX雞排”、“XX串串”的樣板間。這一切在我眼裏,都是他們公司實力的象徵。當時心想加盟這樣一個公司應該不會虧損。

W經理見我對公司產品很滿意,就勸我趕緊籤合同付代理費。一聽他們急着要我付錢,心中不免閃過一絲憂慮。但在他們信誓旦旦承諾我們城市開店可以實現“日銷300杯”、“半年回本”後,我心動了,交了2萬塊定金,並答應回來後三天內交齊全款。

回家後,由於銀行理財還沒到期,我東拼西湊向親朋好友借了28萬元。根據W經理的要求,我把錢打到了他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個人支付寶賬戶。三天後我如約收到了公司寄來的《區域代理合同》和收據。

2、噩夢的開始

隨之而來的,就是緊張的選址工作。本來公司承諾的是公司負責選址,後來我發現,所謂的公司負責選址是“遠程選址”,就是他們在58同城、趕集網等網站看到轉讓鋪位的信息,轉發給我讓我自己去看。在我強烈要求下,要求公司派人到現場來選址。公司同意派個選址專員來現場選址,但要我承擔250元/天的選址費和往返交通住宿費。30萬都投下去了,這點錢算什麼,我隨口就答應了。

他們的選址專員來了之後,仍然是在58同城、趕集網等網站看到轉讓鋪位現場看完之後,再轉發給我,讓我自己看一遍。他看的那些鋪子很多都不如我自己看的,呆了不到五天,我就讓他回去了。

在選址的同時,我還發現另外一些讓我震驚的事實:市區大量奶茶店很多開了不到半年就轉讓倒閉、公司的“二點點”在我簽約前一個月才申請註冊商標、公司沒有任何直營店、大量創業者在羣裏抱怨總部服務差供貨不及時、“二點點”是剛杜撰出來的一個品牌,它跟一點點奶茶及其研發團隊沒有任何關係……

正在我擔心之際,公司不斷催我去公司培訓,但都被我往後推了。多年內的北漂生活經歷告訴,這一次我可能“被騙”了。

3、以“協商”爲藉口,不斷拖時間

2018年7月底,我跟最初聯繫我的S小姐,詢問能不能退款,不幹了。S小姐推託說合同簽了就不歸他們管了,讓我找W經理。隨後我跟W經理聯繫,他說一般是不可以退款的,但可以向上級反映,後面會跟我聯繫。

2018年9月,等了一個多月,還是沒反應,我再次聯繫W經理,要麼不接電話,要麼不回信息。在我發了幾句狠話後,他主動打電話過來,說這超出了他權限範圍,讓我去總部跟領導談。

2018年10月,我第一次去總部談,在跟他們領導張總反應我的訴求後,領導給出的解決方案是:公司把我這個地區重新開放,轉讓出去,只要有人接手,我就可以拿回錢了。最快1個月,最慢也就三四個月可以轉出去。

2019年元月,還是沒有任何消息,我直接聯繫張總,張總一直躲躲閃閃,不接電話。不斷的電話之下,他終於跟我說,公司出問題了,招商不順利,我這個區域沒轉出去,並讓我再次去總部談。

2019年2月,我再次去公司總部,直接要求退款,張總只同意退40%,且分兩年付清。這跟我預期差的太大了,我甩手而走。

4、果斷打官司

回到家鄉,我找了市裏幾個律師事務所諮詢打官司,有人說這官司不可能贏,也有人說肯定贏。說能贏的律師,每個人的贏的理由都不一樣,讓我不知道該相信誰。在多方諮詢和考察之後,最後我在朋友的介紹下,找到一個某一線城市的律師打官司。

2019年4月,正式到法院交了起訴狀。聽說在我前面已經有十多個人已經起訴了。

2019年6月,法院開庭審理,令我非常氣憤的是,對方在法庭上不但不同意退錢,而且還說我沒有積極發展下屬加盟商,已經構成違約,公司要追究我的違約責任。律師安慰我說這是對方的慣用伎倆,不用理會。

5、勝訴

2019年8月,苦盡甘來,終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判決公司退還30萬給我!

二、律師點評

綜觀本案,從提交加盟申請到最後判決,至少可以得出幾點啓示:

1、創業者自身考察不到位,急於想成功,草率籤合同付款,最後落入他人圈套。

2、創業者發生糾紛後,應當立即取證,並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而不是被對方以協商爲藉口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時間,差點貽誤起訴的時機。

3、本案之所以能獲得勝訴,是因爲創業者最後能夠果斷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權益。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大量加盟糾紛敗訴的案例,很多是因爲創業者自身拖拖拉拉,先是觀望別人打官司能不能勝訴,等別人勝訴了他再起訴,表面上很穩妥,實際上打官司的最佳時機早已白白錯失。

注:本文根據真實案例改編,“二點點奶茶”系化名。

擴展閱讀:

爲什麼會把穩贏的加盟官司,打成敗訴?

虛假廣告,是退加盟費的理由嗎?

沒有加盟資質,可以解除合同退加盟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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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連叔,連鎖加盟領域資深律師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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