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阿波

『高中歷史知識點解讀之“十一抽殺律”;“連坐法”』

事情要從古羅馬的斯巴達克斯起義說起。

始於公元前73年的羅馬斯巴達克斯起義,給當時欣欣向榮的羅馬共和國以沉重打擊。羅馬最初派大法官瓦里尼烏斯領軍平亂,失敗;又派兩名執政官強勢征討,再敗,最後,他們想到了啓用狡猾的大奴隸主克拉蘇。

斯巴達克斯起義

克拉蘇披掛上陣,幾經努力擊敗斯巴達克斯,熊熊燃燒的起義之火被撲滅了。克拉蘇成了功臣,他踏着起義者的血跡,榮升羅馬共和國“前三頭”之一。

其實,克拉蘇最初對陣斯巴達克斯時,屢屢受挫。因爲斯巴達克斯是角鬥士出身,勇猛善戰;其士兵大多是奴隸,個個視死如歸,如猛虎下山,勢不可擋。而克拉蘇的軍隊則沒有這樣的戰鬥力,當他們看到敵人像鋼鐵洪流一樣席捲而來,意志一下就垮了,有人轉身就跑, 然後是一撥一撥的士兵跟着逃跑。如此,焉能不敗?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克拉蘇使用了一條奇怪的軍法:十一抽殺律。

何爲“十一抽殺律”,就是將有大規模逃跑行爲的部隊集結一處,按10人一組分成很多組,然後每個組抽籤,抽出其中的1人處死。處死的方式很奇特,不是斬殺,而是用石頭殘忍的砸死或者用棍棒夯死。

用棍棒夯死,這種死法也是奇了

此軍法並非克拉蘇首創,早在公元前471年羅馬與沃爾斯齊人對決時,就“發明”了這一軍法。克拉蘇效法古人,試用了一次,狠心地處死了4000名士兵,一時譁然,在全軍中引起恐慌。

這一軍法的惡劣處在於:一,無辜者也會遭殃,你就算沒有逃跑,但你的部隊有人逃了,你也被連坐了,不管你平時表現有多好,也不管你當多大官,自認倒黴吧!二,處死的方式讓人驚駭,用石頭砸或用木棒夯,是最爲痛苦而沒有尊嚴的死法。

至於那些逃跑了但是沒有抽中籤,倖免於死的士兵們,是不是該慶幸呢?其實他們更痛苦,他們的痛苦體現在愧疚上,因爲自己的逃跑牽連他人,而自己苟活,這要遭受多少人的白眼!他們只能在愧疚中奮勇殺敵,直至犧牲……

從心理學角度講,這是用一種恐懼來對付另一種恐懼,即用來自己方的恐懼對付敵方的恐懼。

克拉蘇,十一抽殺律的執行者之一

這樣的軍法,會讓一支部隊裏的每個士兵都不敢再逃跑,就算前面是刀戟衆林、萬丈深淵、必死之地,他們也會咬着牙、流着淚往前衝。就算是有士兵想逃,一旁的戰友也會嚴厲制止,甚至會當場擊斃,因爲他不想受牽連啊!

可以看出,“十一抽殺律”以抽籤的方式,實行“集體處罰”,不僅讓士兵因恐懼後果而前行,還收到了“集體監督”的功效,這正是克拉蘇所需要的。克拉蘇勝利了,但他的惡名也傳播開來。

而我們仔細想想,“十一抽殺律”的本質就是“連坐”,一羣人犯法,全軍受罰,不是連坐是什麼?

說起“連坐”,我們就想起了中國法家改革派商鞅在秦國執行的“什伍制度”和“連坐法”。

商鞅的“連坐法”,在《商君書·禁使篇》裏有明確說明:適用於農村則“一人有罪,五人連坐”,適用於軍隊則“一人羽而剄其四人”,翻譯過來就是“一人逃跑而殺掉另外四人”。所以,我們一般稱它們爲“嚴刑峻法”,又叫“惡法”。

中國連坐法的創立者商鞅

可是,羅馬似乎不應該有這樣的法律,因爲在我們的認知裏,古代中國實行的主要是專制制度,古代羅馬與希臘實行的是民主制度。尤其是羅馬法,代表着理性與包容,羅馬法中代表“平等與公正”的自然法,更是充滿着人性的光輝。爲什麼會出現“十一抽殺律”這樣的惡法呢?這不是顛覆了我們的認知了嗎?這不是狠狠打了羅馬法和羅馬人的臉了嗎?

其實,一個國家的民主與否,不在於它有沒有出現過惡法,而在於這種惡法有沒有認真執行下去。

“十一抽殺律”在羅馬很少用,從羅馬共和國一直到羅馬帝國,只用過4次:公元前471年首創時用過一次;克拉蘇用過一次;羅馬共和國“後三頭”之一的安東尼用過一次;羅馬共和國“前三頭”之首的凱撒用過一次,不過很多歷史研究者認爲,凱撒根本沒有用過,他只是嚇唬嚇唬士兵來着,所以只用過3次。

羅馬的象徵——角鬥場

而在古代中國,商鞅弄出來的連坐法,倒是爲後世歷朝所沿用,一以貫之地執行着,直到明朝都不肯放棄。朱棣在懲罰當時的大經學家方孝儒的時候,就搞了個“株十族”,何其殘忍!就算有人懷疑“株十族”有誤,但《明史·方孝孺列傳》分明記載,朱棣處死其親友門生873人……

所以,古羅馬法白玉有瑕,一個“十一抽殺律”並不能否定它的偉大。

參考書目:《商君書》;《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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