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被罰32萬:提升人口出生率,還需立法跟進保護

文/馬進彪

近日在廣州市番禺區,一對夫妻因此前已生育兩個孩子,在生下第三個孩子後,番禺區衛健局決定對夫妻二人徵收社會撫養費合計近32萬元。目前,夫妻二人銀行賬戶被凍結,法院已啓動強制執行。(界面新聞6月10日)

全面兩孩政策從2016年實施至今已經超過四年,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全國出生人口連續三年下降,2019年中國出生人口爲1465萬,比2018年減少58萬;2017年我國全年出生人口爲1723萬人;2018年全年出生人口爲1523萬人。由此不難看出,下降的趨勢不容樂觀。

而從這個背景下來看,這對夫妻被徵收社會撫養費32萬元,當地衛健局似乎顯得有些“不合情理”。因爲面對國家明確的政策走向,這對夫妻從個體角度出發,也是對社會的一種努力,客觀上以一己之力配合了政策的實施和延續,而如果更多地方對這種情況更寬容一些,出生人口下降的困境就會得到緩解。

然而,任何“情理”都首先都要用法規的尺度來衡量,如果放棄了法規的尺度,那麼一切都可能變得事與願違。因爲“情理”不具備清晰的可操作標準,每個人都會按着自己的願望刻畫自我的尺度,而對於全社會來說,也就變成了沒有尺度。隨之而來的,就可能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而這並不符合社會有序發展的整體訴求。

而另一方面,從細節中可以看出,國家提倡的是二孩政策,而這對夫妻被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是第三個孩子,顯然,這屬於明確的違法超生。而對於當地衛健局來說,他們並不是立法部門,也不是政策制定部門,他們無權擅自改變國家的政策法規。照章執行,是他們不二的選擇,否則,法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人們也許還記得某著名導演被徵社會撫養費的事,那同樣也是一筆不小的數額,但他還是順利地交了。對此,可能有人會說,某著名導演有的是錢,當然該交。但這樣的說法偏離了法制思維,因爲面對同樣的政策法規,執行的標準都是一樣的纔對,不該存在社會地位和財富狀況差別,否則,執行法規就變成了“看人下菜碟”。

廣州市番禺區的這件事,看上去確實有些不合情理,但法門無二,當地衛健局也別無他法。好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有多位代表委員提出進一步放開人口政策的建議,建議取消生育三孩以上的處罰政策。應當說,這是根本的解決路徑,一是可以明確多孩的數量,二是可以重新制定衛健部門的操作標準,在政策法規層面,該取消的就取消,該調整的就調整。

因此,就番禺區衛健局對這對夫妻徵收社會撫養費32萬元的事,其實深層問題並不在於衛健局的執法是否“不合情理” ,而根本焦點在於現行法規與國家政策倡導之間還存在着脫節和矛盾,這使得衛健部門的執法行爲也變成了某種程度的“夾生飯”。執行,有背於情理;不執行,有背於法理。

因此,要徹底解決這個“二律相背”的矛盾,就需要立法層面及時出手,全力跟進,從立法層面打通政策倡導與現行法律法規之前的無障礙通道。法律的終極意義,在於通過對自身的不斷調整,服務於社會整體利益需要,讓法律法規與國家政策倡導相互交融無縫對接,共同合力,服務於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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