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想尊师,至少得尊重教师的职业选择权

文/虹野

今天看到一个关于公费师范生的提案,说“如果公费师范生毕业的时候不当老师需要记入诚信档案”。作为一个观点怎么提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作为一项政策和制度,就显得有些不严谨了。

关于公费师范生毕业不当老师早就已经有了一系列非常严格的毁约的惩罚措施,毁约的惩罚措施本身就是协议的一部分,如果强制公费师范生毕业之后必须当老师,这是让国家失信。公费师范生和任何行业的委托培养没有什么任何的区别,甲乙双方都需要安装合约履行,其中毁约受到惩罚就是诚信的表现,把一个严格按照合约履行的人加入诚信档案就显得有些霸道了

当然,这位代表表现出来强烈的“尊师重教”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出发点是好的,把国家置于失信之尴尬应该也是无心的。这里无意去批评谁,而是希望大家知道在很多人提倡“尊师重教”要重落实不能流于“口号”的时候,自己也不知不觉的沦为“口号”党

比如,尊师,最起码要尊重老师的职业选择权吧?只能进不能出,这能算是尊师吗?或许很多人都把尊师还停留在物质层面,似乎只要涨工资就是尊师了。如果真的把公费师范生不当老师纳入诚信档案“恐怕带来的后果不是尊师重教,而是让更多人远离老师这个职业,甚至连尝试一下都不会有。

一个社会最大的效率就是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情,而一个人想找到自己合适的职业,往往需要多次选择,公费师范生在选择教师职业的时候还处于懵懂的年龄,出现变化这是很正常的,没有必要用苛政厉法吓阻更多的人去尝试教师职业。

不过有趣的是,这种明显对教师教育不妥的观点竟然得到不少人的拥护,拥护的理由竟然是“如果公费师范生不当老师就导致另外一个想当老师的贫困孩子无法实现理想”

从网友的言论可以看出两个观点,第一个观点是一个懵懂的孩子必须坚持第一次的职业选择(无论对错);第二个观点是贫困公费师范生一定更适合当老师。

我理解贫困孩子更不容易毁约,因为毁约带来的赔偿是他们难以承受的。贫困公费师范生毁约率低也是事实,但是这并不能证明贫困人家的孩子更爱教师这个职业,也难说更适合教育。从教育的角度来说或许家庭富裕一些的孩子更适合教育,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毕竟从小见多识广,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也比较多,对孩子心理变化更加了解。

最后我们需要说的是,尊师重教这个口号确实喊了很多年,在具体落实的时候不仅仅物质层面不到位,精神层面尊重的更少。也难怪每当有老师辞职都会引起网上惊涛骇浪,真的想尊师,至少得尊重教师职业的选择权。而不是一边喊尊师,一边去侵犯老师的合法权利。

作者:虹野编辑:虹野图片:来自网络截图,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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