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想尊師,至少得尊重教師的職業選擇權

文/虹野

今天看到一個關於公費師範生的提案,說“如果公費師範生畢業的時候不當老師需要記入誠信檔案”。作爲一個觀點怎麼提都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作爲一項政策和制度,就顯得有些不嚴謹了。

關於公費師範生畢業不當老師早就已經有了一系列非常嚴格的毀約的懲罰措施,毀約的懲罰措施本身就是協議的一部分,如果強制公費師範生畢業之後必須當老師,這是讓國家失信。公費師範生和任何行業的委託培養沒有什麼任何的區別,甲乙雙方都需要安裝合約履行,其中毀約受到懲罰就是誠信的表現,把一個嚴格按照合約履行的人加入誠信檔案就顯得有些霸道了

當然,這位代表表現出來強烈的“尊師重教”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出發點是好的,把國家置於失信之尷尬應該也是無心的。這裏無意去批評誰,而是希望大家知道在很多人提倡“尊師重教”要重落實不能流於“口號”的時候,自己也不知不覺的淪爲“口號”黨

比如,尊師,最起碼要尊重老師的職業選擇權吧?只能進不能出,這能算是尊師嗎?或許很多人都把尊師還停留在物質層面,似乎只要漲工資就是尊師了。如果真的把公費師範生不當老師納入誠信檔案“恐怕帶來的後果不是尊師重教,而是讓更多人遠離老師這個職業,甚至連嘗試一下都不會有。

一個社會最大的效率就是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情,而一個人想找到自己合適的職業,往往需要多次選擇,公費師範生在選擇教師職業的時候還處於懵懂的年齡,出現變化這是很正常的,沒有必要用苛政厲法嚇阻更多的人去嘗試教師職業。

不過有趣的是,這種明顯對教師教育不妥的觀點竟然得到不少人的擁護,擁護的理由竟然是“如果公費師範生不當老師就導致另外一個想當老師的貧困孩子無法實現理想”

從網友的言論可以看出兩個觀點,第一個觀點是一個懵懂的孩子必須堅持第一次的職業選擇(無論對錯);第二個觀點是貧困公費師範生一定更適合當老師。

我理解貧困孩子更不容易毀約,因爲毀約帶來的賠償是他們難以承受的。貧困公費師範生毀約率低也是事實,但是這並不能證明貧困人家的孩子更愛教師這個職業,也難說更適合教育。從教育的角度來說或許家庭富裕一些的孩子更適合教育,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畢竟從小見多識廣,接觸的形形色色的人也比較多,對孩子心理變化更加了解。

最後我們需要說的是,尊師重教這個口號確實喊了很多年,在具體落實的時候不僅僅物質層面不到位,精神層面尊重的更少。也難怪每當有老師辭職都會引起網上驚濤駭浪,真的想尊師,至少得尊重教師職業的選擇權。而不是一邊喊尊師,一邊去侵犯老師的合法權利。

作者:虹野編輯:虹野圖片:來自網絡截圖,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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