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了一段疑似學生校外被打的視頻,經過當地教育局調查後,事情經過是貴州龍里縣某中學學生朱某某因爲一點瑣事和某小學的蔡某某發生矛盾。而後,朱某便約了羅某和其他同學在縣城的小喫街附近見面,並帶着其他同學對蔡某進行毆打。

龍里縣教育局反應十分迅速,兩天後就發佈了關於此事的通報,在通報中我們看到對打人的朱某某和羅某某的只是進行了批評教育,而他們的學校的校長和班主任竟然被停職了,對的,是被停職了。這兩個人相信也並不是孤兒,但他們的父母卻絲毫沒有受到任何的處罰。

作爲一名老師看到這則“通報”,說實話我的心情很憤怒、更多的是無奈和擔憂。這樣一件事情,跟學校有什麼關係呢?竟然要校長和班主任來背這個責任,真是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

學校和老師不該承擔責任

首先,這件事情發生在校外,不是在校內,學校和老師無法得知這種事情的發生,更加沒有機會去幹預和防止。既然發生在校外,那就屬於社會事件了,管這個事情的怎麼又輪到老師了呢?

區區一個班主任,權力不大但責任倒還挺大,學生在校外打架了、偷東西了、作奸犯科了、出了事故了,甚至是搞大肚子了,都歸學校和老師負責,試問是誰賦予學校和老師這麼大的管理權限的呢?還是因爲學校和老師特別適合背鍋?

很多管理者的簡單粗暴的思維就是先找個責任人處理一下,誰都不好動,學校和老師最好欺負,那自然也不奇怪了。

家長是第一責任人

其次,這件事情是未成年人之間的矛盾,那請問他們的監護人也就是家長在哪裏呢?娃是他們生的,人是他們養的,道德觀念也是跟家長學的,那現在變成這個樣子,該被追究責任的不應該是家長?

學校和老師何德何能?有什麼權限去管學生呢。打不得罵不得,批評重一點都不行,像這樣的不良學生難道是班主任念多兩次經就能教育和感化的嗎?

作爲家長,管喫管穿管用,尚且教育不了這樣的學生,要老師怎麼教育?再說了,如果教育是萬能的,那要監獄幹什麼呢?

別拿弱勢的學校和老師開刀

最後,這件事情從頭到尾就是一個社會性的事件,我可以很大聲地說跟學校和老師沒有任何的關係。學校和老師難道平時沒有進行紀律教育嗎?相信每間學校都不會少吧,那就足以說明學校和老師並不需要爲這種事情負責。清華北大的學生都有罪犯出現,何況區區一間縣級中學?

在這裏,我謹代表我個人,爲這位校長和老師發聲,他們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遇,任何學校和老師都不應該受到這樣的待遇。這不是學校教育的缺位和過失,這是家庭教育的無能和社會對未成年人的約束太少!希望有關的人士能夠妥善處理這個問題,不要只會對弱勢的學校和老師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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