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報江西政讀獲悉,6月17日,江西警察學院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佈省委關於江西警察學院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調整的決定:胡朗民同志任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江西警察學院黨委書記。

1965年12月出生的胡朗民是江西臨川人,大學本科,法學學士。早年,他的仕途主要在撫州,從江西省撫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科員級)做起,歷任江西省撫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江西省廣昌縣法院院長, 江西省廣昌縣縣委常委、公安局局長等職。2010年,他轉至省廳,先後任江西省公安廳宣傳處處長,省公安廳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處處長等職。2015年,胡郎民晉升副廳,任江西警察學院黨委副書記。2017年,他參與援疆,並於2019年任江西省第九批援疆工作前方指揮部黨委書記、總指揮(正廳級),直至此次調整。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了解到,在職期間,胡朗民參加了江西省委黨校第42期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1996年榮記個人三等功一次,先後4次被評爲優秀共產黨員,2次被評爲先進工作者以及優秀黨務工作者等榮譽稱號,2013年經省公安廳批准,榮記個人嘉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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