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區檢察院盯緊“捕訴一體”辦案模式下可能發生的廉政風險,多舉措建立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將事中監督與事後監督相結合,將監督與放權相結合,促進公正廉潔司法。

該院對不捕、不訴案件,要求先經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後,再報請檢察長或檢察委員會審批或討論決定。依託檢察機關統一業務系統,開展辦案流程常態化監控,加強對辦案期限、強制措施、法律文書、涉案財物處理等風險點預警。同時,藉助案件質量評查,對不捕不訴、偵訴不一、訴判不一、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案件進行重點評查,切實增強員額檢察官規範辦案意識和責任意識。相關內設職能部門通過受理審查控告申訴、羈押必要性審查等,對“捕訴一體”案件辦理進行跨部門監督。

排查防控警示卡

同時,該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指引》,結合刑事檢察業務以及每一位幹警的工作實際,量身定做落實司法辦案廉政風險排查防控警示卡。警示卡正面有幹警的姓名、職務、崗位職責、監督電話,背面明確司法辦案中的主要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該警示卡放置於辦公桌最顯眼的位置,做到時時對照,時時警醒。

此外,該院還積極用好廉政談話措施。在廉政談話中,不僅關注被談話對象可能存在的問題,而且重點解決好被談話人思想認識的問題,及時喚醒被談話人的黨性意識和紀律意識,及時提醒有可能存在的辦案風險,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捕訴一體辦案模式,我既要審查逮捕又要審查起訴,對於我來說,在行使更多職權的同時,肩上的責任也更大了,廉政辦案無小事,依法辦案,清正廉潔是我時時刻刻牢記心頭的座右銘。”該院一名員額檢察官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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