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晚,运城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因言语和听力障碍,认识的字又寥寥无几,交流不便,让执法民警着实费了一番劲。

当晚23时许,该大队楚侯中队在丰喜大道王村南口,对一辆二轮摩托车拦停检查时,闻到驾驶男子身上一股酒气,涉嫌酒驾违法,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该男子用手指了指耳朵和嘴巴,又摇了摇手,民警才明白原来是一名聋哑人。经过一番手语比划,耐心沟通教育后,张某某最终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险性,表示非常后悔,向民警保证决不再酒后驾车。

经呼气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张某某持有C1驾驶证,但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最后,民警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做出罚款2000元、记24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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