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播出的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小伙伴们应该是都看过。

该剧以检察官的调查行动为叙事主线,讲述了当代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制统一,查办贪腐案件的故事。2017年3月28日在湖南卫视一经播出,收视率迅速突破8%,刷新了十年内省级卫视收视的最高纪录,同时入选2017年中国十大事件。

对于后来各种奖项拿到手软的《人民的名义》,其力度和经典自是无须赘述。

关于该剧网上有各种各样的解读,小编是一名坚定的法律至上的法权主义者,而所谓的人民的名义,小编理解在本质上也应该是“法的名义”,可是小编当初追剧时就感觉有很多情节并不符合法理,之后也是越想越想不明白越想越后怕,越想越细思极恐。

最近宅家无事又重温了一遍剧集,诸多疑惑特此写出来,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并探讨。

为什么没有人在意放走了丁义珍?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在北京展开对国家某部委项目处处长赵德汉调查搜捕的同时,让汉东省反贪局局长陈海协助抓捕嫌疑人京州市副市长丁义珍。

侯亮平在没有履行正式手续的情况下,凭什么直接命令陈海抓捕丁义珍?难道仅仅因为他和陈海是“兄弟”。丁义珍乃堂堂省会城市的副市长,执法如此岂非儿戏。

再则,没有履行正式手续的情况下,关于汉东省反贪局配合抓捕丁义珍一事,难道不需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秦思远局长和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季昌明院长之间沟通?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式手续没下来,逮捕丁义珍又兹事体大,季昌明带着陈海去省委办公厅与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讨论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行动。

我们可以假设一下,如果在正式手续下来之前,抓捕丁义珍一事是由秦局长和季检察长事先沟通;或者是等正式手续下来,侯亮平再通知陈海他们实施抓捕。

那么抓不抓丁义珍,是纪检委抓还是检察院抓,还有讨论的必要吗?

酒会上,丁义珍突然接了个电话,就以帮刘省长准备资料为名顺利离开……

新任省委书记不在,高育良主持扯淡,从事先通知到事后周密安排,丁义珍在别人的帮助下成功逃往美国洛杉矶。丁义珍的成功出逃,很明显是得益于“内线”的帮助。

北京抓捕赵德汉和京州抓捕丁义珍几乎是在同时进行,而京州的知情者无非也就是当时开会讨论的几个领导和反贪局待命办案的相关同志们。

事实上,最有可能是“内线”的无非也就那么两个人。

第一个是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李达康是丁义珍的上司,二者是利益共同体,在讨论抓捕丁义珍时李达康的情绪也确实比较激动,毕竟他在林城有过前车之鉴。

第二个是省公安厅长祁同伟,讨论抓捕丁义珍,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为什么要参加?当时丁义珍已在监控范围之内,也不是什么刑案暴徒分子,公安协助更是无稽之谈。

丁义珍的四个可疑通话中,没有省委打出的……那么这四个可疑通话的可疑通话呢?

一路追查下去,很容易就可以查到当时省委有没有打出去的电话可能帮助了丁义珍,就算这个电话只出现了一次,查出“内线”之人也似乎不是一件多么复杂的事情。

如果能够迅速查出是祁同伟放走了“战友”丁义珍,案情将会是另外一种走向,后来的很多事情也就可以避免,也许用不了五十二集注水,二十五集就利索结束了。

祁同伟负责追查“内线”,更具讽刺的是祁同伟竟然还担任了“海外追逃丁义珍小组”组长,让一个放走罪犯的重大嫌疑人,负责追捕罪犯并追查是谁放走了罪犯。

如果法治真的可以这样大而化之稀里糊涂,那也就怪不得丁义珍们无法无天了。

沙瑞金凭什么就推定李达康“无罪”?

五辆警车拉着警笛,在高速公路上狂奔,追着李达康书记的车,上演美国大片……

在欧阳菁被捕后,关于其贪污受贿,李达康是否知情,有没有参与或者是授意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在经过有关部门的详细调查后才可以得出的结论;丁义珍出逃海外,李达康也身负重大嫌疑,此事亦尚未水落石出;更何况欧阳菁被捕时,所乘坐系李达康专车……

然而,沙瑞金一句轻描淡写的“前妻”,就推定李达康无罪,凭什么?

很显然,沙瑞金已经默认了“沙李配”,也把李达康作为了未来省长的不二人选。难道仅仅是因为其在林城经济开发区等地的辉煌政绩,亦或是良好的第一印象,再或者是空降的省委书记沙瑞金需要汉东改革大将李达康省长,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其“无罪”的理由。

欧阳菁贪污受贿证据确凿,李达康有罪无罪,不归沙瑞金判定,这也不属于其工作职责,需由有关部门去深入调查,沙瑞金凭什么就如此轻率的推定李达康无罪!

尽管在特定情况下,政治可以先于法治,但无论任何时候,政治都不能代替法治。

侯亮平被停职钟小艾怎么可以训斥季昌明

汉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季昌明是副部级,侯亮平作为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属于正厅级,是季昌明的直接下属,钟小艾是侯亮平的爱人。

侯亮平被蔡成功实名举报,停职接受调查后,季昌明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钟小艾。季昌明打这个电话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钟小艾在电话中一通盛气凌人的质疑和训斥。

就算钟小艾的背景再厉害,不管怎么说她也只是中纪委的副厅级干部,又没有工作关系,有什么权利对汉东的反腐工作说三道四,更是直呼老公的顶头上司为“老季”。

反贪总局的秦局长汉东的季昌明和高育良,出于政治顾忌而对钟小艾礼敬有加也无可厚非,但钟小艾的表现不仅仅是仗势欺人的任性,更是缺乏对规则最起码的尊重。

侯亮平被实名举报,停职接受调查,而且被举报之事发生于其到汉东之前在最高检反贪总局工作期间,此事季昌明难道不需要给反贪总局的秦局长打电话汇报一下?

一个是汉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一个是最高检反贪总局的局长,整部剧中两人也鲜有互动,作为一部反腐大剧,这很不正常,很不合情,也很不合理。

负责审查侯亮平的是省检察院的纪检组长吕梁和下属京州市检察院的检察长肖钢玉,侯亮平刚到汉东时曾与吕梁有过嫌隙,肖钢玉级别较低也是举报证据的主要“提供者”,这样的两个人,在对侯亮平的调查审查过程中难道不应该是需要回避的吗?

调查侯亮平至始至终都没有反贪总局的人参与,对一名最高检反贪总局下调至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调查,竟然可以内部化处理,是否真的完全符合流程?

依法而治唯法而治,也包括程序上的完全合法,法治就是法治,不允许任何人治。

《人民的名义》扎根真实的社会现实,“现实”与“冲突”并存。

剧中不仅揭露了官场的腐败,还刻画出包括官商勾结、权色交易、懒政不为等敏感内容,作为少有的反腐经典大剧,瑕不掩瑜整体上属于国剧史上的优秀佳作。

不说教、不空洞,悬念迭起的剧情中混入了“美剧风格”的剧情和台词设置,加上老戏骨们“教科书般”的表演,该剧在人物塑造上达到了反腐剧的一个新高度。

它不再采用清官、贪官的二元划分方法,而是将浓重的笔墨用在了对人性灰色地带的白描中,正派的负面纬度与反派的内在挣扎相映成趣,几乎所有角色都是“圆形人物”。

没有流于依靠明君、清官化解权力腐败的简单想象及线条模式,而是引出一个又一个发人深省的现实问题,从官场延伸到最基层,落足于中国社会每一个组织管理体系。

《人民的名义》对贪腐背后固化丑恶的政治生态环境进行了入木三分的揭示和批判,也对依法执政依法执法乃至于依法治国进行了大胆且深入的有益探索。

工于权谋,困于人情、圈于德化的华夏民族,经历了几千年的皇权家天下的人治社会,四十年改革开放的拜金逐利唯发展而论,几乎是民族性的法治传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缺失。坚持法律至上,依法治国任重而道远。

好剧有好评。东三环的秦玉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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