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分支行观察

虽然此案案发时间跨度长达12年,但这1800余万的巨额受贿款项的来源主要集中在两笔行贿关联事件上,一笔近千万元级别的贿赂涉嫌十年前农行一桩高达32亿的骗贷案,而另一笔数百万级别的赃款则或与项俊波当年的一桩桃色纠纷有关。

在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两年之后,2020年6月16日,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受贿一案终于于当日正式宣判。

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项俊波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资质审批、安排工作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2万余元。由此,对被告人项俊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项俊波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项俊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至此,自2017年4月9日,项俊波被宣布接受组织审查而落马,这桩轰动一时的金融大案在历时三载后终于告一段落。

无论是两年前一审开庭时的公开审理,还是此次两年后的正式宣判,虽然外界对案情各种猜测传闻漫天,但有关此案的相关细节,官方基本皆点到为止,在2018年一审现场,纵然有全国和江苏省、常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但见诸报端的内容也仅有“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项俊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等概述性描述。

日前,随着该案的尘埃落定,叩叩财讯也从有关渠道获悉了该案的主要部分细节。

项俊波一案由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侦办并由其提起公诉,最初认定项俊波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942万元,最终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中80万元额度以事实不清为由不予认定为行贿资产。虽然此案案发时间跨度长达12年,但这1800余万的巨额受贿款项的来源主要集中在两笔行贿关联事件上,一笔近千万元级别的贿赂涉嫌十年前农行一桩高达32亿的骗贷案,而另一笔数百万级别的赃款则或与项俊波当年的一桩桃色纠纷有关。

1)近千万贿赂

2017年5月末,在项俊波宣布接受组织审查一个多月后,中诚信托时任董事长王少华便被传失联,与其同一时间失联的还有在其之前出任中诚信托董事长一职的已经退休的王忠明。

斯时,便有消息称,王少华和王忠明的失联与项俊波案颇有关联——王少华曾因帮助国内某郭姓商人从中城信托中获得二十余亿借贷款项而获得数百万好处费,而这位郭姓商人也是项俊波案有主要行贿者之一。

2017年6月9日,就在项俊波、王少华等人相继落马后不久,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的一桩骗贷案也于当日开庭,也正是这桩案件的审理,项俊波与郭姓商人之间的隐秘纠葛被渐渐曝光。

据当日西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流传出的消息显示,当日,一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被控在2010年底以虚假材料,虚构后续工程建设和装修手续,利用假合同和工商税务假财务报表,从中国农行亚运村支行骗取开发性贷款32亿。

而项俊波便是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在上述西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农行骗贷案中,有多名该投资公司的高管在证词中称,郭姓商人曾直言,这笔贷款获得了项俊波的支持。

2012年,在项俊波从农行调查保监会主席后不久,审计署在对农行进行审计时便发现了这一起贷款案的异常。为了掩盖这一骗贷案的事实,在项俊波的授意下,郭姓商人则紧急调动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借贷渠道,终于在2014年将上述贷款还清,而这笔被其用来“以贷还贷”的巨款中,大25亿则便来自于中诚信托。

在这起连环骗贷案中,郭姓商人共给予了项俊波及其关系人近千万元贿赂,以感谢其在该贷款案中的帮助。而王少华也因此收到了郭姓商人数百万的“回扣”费。

这是项俊波行贿案中,其收受到的最大一笔违法款项。也是在其一审宣判时法院所称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贷款业务办理上提供帮助的最直接表现。

2)桃色纠纷中的金钱利益

在项俊波案中,被检方指控帮助其收受财物的特定关系人名为杨光。

杨光即为项俊波之妻,曾与项俊波一道在审计署工作,案发前,长期生活在美国,两人先后结婚、离婚,又复婚。

“当年项俊波与杨光离婚,实则是因为项俊波被卷入桃色纠纷之中,为了保住项俊波的仕途,二人便不得不商定‘协议’离婚。”有接近于项俊波一案的知情人士向叩叩财讯透露。2012年前后,在其即将调查保监会任职前,便有诸封举报信公开举报项俊波有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称其包养情妇,进行权色交易,还有私生子。

为了逃避审查,项俊波便心生一计,与原配办理离婚,此后迎娶该情妇。

“这样一来,就在其即将上任保监会主席之职的敏感时刻将生活作风的污点最小化,也就将私生子问题转化为婚生子。”上述接近项俊波一案的知情人士透露。

据悉,在生活作风问题的举报事件中成为项俊波第二任妻子的孙某,曾为农行员工,为项俊波在农行担任董事长时的下属。

“与杨光的离婚就是为了逃避审查,而杨光之所以同意离婚,也是为了保全项俊波的保监会主席的位置,二人之间‘假离婚’对抗审查,约定风声一过便复婚。”上述知情人士称,在与孙某结婚后仅半年后,对其生活作风的举报风声渐过,项俊波坐稳保监会主席一职,便对孙某提出离婚,此后不久又再与杨光复婚。

但结婚容易,离婚却难。

在项俊波的第二庄离婚案中,孙与项双方曾一度争执不下,甚至还曾一度对簿公堂,闹得一地鸡毛。

为了保全名声以及对孙某“封口”,最终项俊波与孙某双方选择了和解收场,项俊波则为此离婚案支付了近600万元的“分手费”。而这笔数百万的分手费中,大部分款项则来自于项俊波的另一个行贿者——张峻。

现年57岁的张峻,祖籍潮汕平原西缘的广东普宁市,人称“普宁首富”,在深圳亦一直有“隐形富豪”之称。

据熟悉张峻的人称,其以电子行业起家,1990年后转做房地产,为人十分低调,擅长资本市场运作。

而张峻真正被资本市场熟悉,则是在他执掌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生命人寿”)期间在资本市场的表现。

生命人寿成立于2002年3月,初始注册资本10.2亿元,设立时总部位于上海。2006年之后,生命人寿的股权结构开始频繁变动,2006年至2007年,两家创始股东退出,接盘者为三家来自深圳的企业,张峻正是在此时开始介入生命人寿的。2008年3月,生命人寿的总部由上海迁到深圳,张峻也从2008年8月开始担任生命人寿董事长。2014年8月,生命人寿正式更名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张峻与项俊波关系匪浅,一位是民营保险公司的掌门人,一位是保监会时任最高权力执掌者,钱与权的交易架构起了二人之家稳固的关系纽带。

在项俊波的暗许下,张峻和他的生命人寿在项俊波任职期间不断获得来自监管政策的特殊优待。

外界盛传,在生命人寿中,实际控制人张峻持股比例超过80%,这远远超过了保监会规定的单一股东持股上限不超过51%的规定。

2012年四季度,保监会还曾单独为生命人寿授予一项所谓的“创新试点政策”,允许生命人寿将上市权益类资产与未上市权益类资产合并计算,总的权益类投资比例不超过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而在2014年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放开之前,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和股票投资合计不能超过总资产的20%。

甚至包括后来在颇受市场争议的“万能险”,也是在生命人寿2012年开始先行先用后,才在业内掀起效仿的趋势。

“滥用审批权和监管权”,这是2017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对项俊波违规问题界定中提出的首要意见,在张峻及生命人寿相关事件中,也正是项俊波滥用职权的最突出表现。

附项俊波公开履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

1993.01—1996.04  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1994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6.04—199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管理司副司长;

1996.11—199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副特派员(主持工作);

1998.05—199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特派员(199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99.12—20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1.02—20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02—2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兼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11—200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2004.07—2005.08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5.08—2007.06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期间: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党委书记);

2007.06—2009.01 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9.02—2011.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1年8月兼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长);

2011.10—2017.05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2011年10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会长,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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