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邢台市双拥办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为了使邢台市退役军人到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待优惠措施,规范就医住院诊治流程,根据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的《河北省优抚医院医疗优待办法》,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共同制定了《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医疗优待办法实施细则》。

该《细则》规定退役军人到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就医时除享受“两全免”“三减免”“六优先”等优先优惠项目外,还为邢台市区及周边县(市、区)前去就诊的退役军人提供就医路费补助、住院餐费补助等服务,下一步将根据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多、更细致、更优惠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强我市退役军人的幸福获得感。

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是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的优抚医疗事业单位,是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综合医院。

主要承担全省残疾军人和复退军人的治疗、休养、护理、康复任务,同时还担负着短期治疗康复、巡回医疗、疾病普查任务并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发挥公立医院社会职能,服务社会健康医疗事业。

阅读延伸:

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前身是河北省民政总医院,2008年12月由河北省复员军人医院和河北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整合而成;2018年11月,医院隶属关系由河北省民政厅改为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揭牌后,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收治的退役军人范围有所扩大,主要担负着全省五级以上残疾军人住院治疗、护理、康复、休养、供养及丧葬事宜;为在乡伤口复发或患严重慢性病的五级以上残疾军人提供短期来院治疗、护理和康复;

为住院伤残军人提供回乡探亲护送和家属来院接待;为全省六级残疾军人、七级以下患严重慢性病的在乡残疾军人、带病回乡的复员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在乡退伍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提供治疗、护理和康复;

承担在乡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的短期疗养、巡回医疗及疾病普查工作;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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