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内瓦公约(国际法)中有一条规定:“从遇难飞机上跳伞降落的任何人,在其降落的中,均不应成为攻击的对象。”这就是说,在空战中如果飞机被击伤后,飞行员跳伞后是不能再进行攻击的,包括打降落伞,否则就是违反了国际法,应该受到制裁。可事实上,类似攻击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而制裁之说却基本未听见过。

我国在建国初期,曾在东南沿海与国民党空军进行过长时间的空战,而国民党空军进屡次的战斗中基本上是未战到过便宜。在一次空战中,我方一架战机被夹在了敌机中间,飞行员勇敢面对,在击落一架敌机后自己也遭偷袭。可是,在飞行员跳伞后,国民党飞行员竟然违反国际法,公然向降落伞开炮,导致我飞行员高空坠落后牺牲。

1958年10月10日,国民党空军起飞44批,共182架作战飞机,对大陆进行侵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24师、14师、16师、18师、海航4师,按计划各起飞12架战机立即升空迎战。在文战过程中,解放军空军发现12将美军F-86战斗机进入金门上空,意图伪装偷袭。

福州军区空军司令部指挥所,立即做出紧急预备方案。指挥所将这情况报告给了聂凤智司令员,聂凤智拿起话筒,用明语向各战机喊话,如果美机进入我领空就掉它。美机见情况不妙,之后就迅速溜走了。当时升空拦截的解放军航空兵14师派出架架歼-5战斗机,因为处于轮战和锻炼的目的,此次战斗挑选了几位新人担任僚机。其中包括少尉飞行员羊衍富和他的战友杜凤瑞。

杜凤瑞,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2年被选调为飞行学员。三年后学有所成的杜凤瑞被分配到42团1大队担任飞行员。初上战场的杜凤瑞表现出过人的胆识,在击落张乃军驾驶的战机后,他再次冲向国民党机群,很多人亲眼目睹了他上下翻飞、追逐格斗的场面。这位年轻的飞行员抓住机会,并向对手射击,逼得国民党飞行员慌不择路。

杜凤瑞不适时机地给了前面敌机一梭子,将敌机击伤,不料后面跟上来的敌僚机趁机偷袭,将他的战机击伤。杜凤瑞无奈,只得跳伞。但是,卑鄙无耻的国民党飞行员不顾国际公法的约束,又向他的降落伞开炮。由于降落伞被打烂,杜凤瑞壮烈牺牲。当时在前线工作的福州军区空军副政委罗维道少将,亲眼目睹了杜凤瑞英勇牺牲的过程。

杜凤瑞的遗体被拉到了福州站场,战友们将他的衣服脱下来洗干净,身体上被机关炮打穿的痕迹清晰可见。罗维道少将晚年说起来依然气愤,他说:“按国际公法的话,这是犯法的,飞行员跳伞是不应该打的。”

杜凤瑞牺牲后,空军党委追记他为一等功臣。在他的家乡河南省方城县,英雄的父母受到了四方乡邻的尊敬,解放军总政治部号召全军展开像杜凤瑞学习的活动,杜凤瑞成为了一个时代的英雄和楷模。那个被杜凤瑞击落后当了俘虏的张乃军,也被国民党空军描绘成奋不顾身撞击空军米格机。解放军为了揭露国民党当局的虚假宣传,体现宽待俘虏的人道主义政策,1959年6月30日,张乃军被释放回台。

我们记住了英雄的名字,但是,更想知道那个违反国际法的国民党飞行员,他究竟是谁?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如此卑劣的行径,自然会得到社会的谴责,但我们更希望将他送上军事法庭。然而,对于国民党这种腐败的政府,肯定不会有这种正义,或许已经被描绘成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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