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某市居民李某,住某某小區,2013年和妻子結了婚,婚後二人一直生活得很好,但是,俗話說快樂的日子總是短暫的,這句話終究還是應驗在了李某夫婦二人身上,最近,李某染上了吸毒。.

這天,李某因爲吸毒過量產生了幻覺正在家裏休息,而此時突然家裏的電路壞了,於是,妻子便打電話叫師傅上門進行維修,正當師傅與妻子交流電路故障情況時。

突然,李某醒了,他認爲師傅正在強姦自己的妻子,於是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朝師傅背部連捅了三刀,原來,李某是吸毒產生幻覺了,最終,經傷情鑑定師傅爲重傷。

本案爲實際案例改編,情節有出入,已做增刪,僅供法律探討。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一般正當防衛,《刑法》第二十條第一、二款,“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特殊正當防衛,《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所以說,在本案中,李某的行爲爲假想防衛,排除故意犯罪。李某誤認爲上門維修的師傅正在強姦自己的妻子,實際上根本沒有違法事實的存在,而李某將其捅成重傷,可以看出這完全符合假想防衛的條件,根據上面分析,假想防衛時,排除犯罪故意。

在這個案子中,《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李某應按過失致人重傷罪,處三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李某存在過失,李某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下面看看過失致人重傷罪犯罪構成要件。

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犯罪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爲,並且實際上造成了重傷的結果。

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已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主體。犯罪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

同時,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所以說,因吸毒致幻導致法益侵害,不應做強制醫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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