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下午

弋陽交警查獲了一輛套牌車

套牌車是指通過僞造或者非法套取

其他車輛號牌上路行駛的車輛

人有重名 車可沒有重號

套牌背後往往伴隨着故意違法的主觀惡意

令人深惡痛絕

對於交警蜀黍來說

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打假戰”

對此

弋陽交警採取零容忍的態度

堅決打擊此類違法行爲

案件回顧

6月13日下午,弋陽公安交警在方誌敏大道與漆工大道交叉路口查獲一輛贛EF18**的套牌車。

該案件中,弋陽公安交警充分發揮信息化勤務優勢,精心研判,發現一輛車牌爲贛EF18**的白色本田小型轎車爲套牌車輛,經過查詢,該車在弋陽的行車軌跡密集。

大隊指揮中心及時加大排查力度,於6月13日下午,成功將贛EF18**套牌車行車軌跡鎖定在志敏大道和漆工大道交叉路口附近。隨後立即通知縣城中隊民警前往現場蹲守排查,在指揮中心人員和路面中隊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最終在離路口約200米的位置發現嫌疑車輛。當天,民警在該車周邊蹲守一個多小時未見駕駛員,於是依法將該車拖至停車場暫扣,懾於法律的威嚴,15日下午,車主主動到交警大隊,依法接受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規定: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本文來源:弋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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