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對於女人的一生的確影響重大,但說成是第二次投胎,卻並不是十分恰當。現代女性在婚姻問題上至少有三種權力在手,幸福與否是靠自己說了算的。

婚姻的選擇權,握在女人自己手裏

隨着時代的進步,女性社會和家庭地位的不斷提高,古代女性對婚姻沒有選擇權,只能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早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取而代之的,是女性在選擇戀愛對象和終身伴侶時,可以行使自己絕對自由的選擇權利,和什麼樣的人共度一生,是女人自己說了算的。

“投胎”有“命定”之意,而嫁給什麼人,則是女人主觀選擇的結果,如果遇人不淑,只能說明自己眼光有問題,而絕不是什麼“投胎”錯誤的結果。

對婚姻的經營權,女人有自己的掌控空間

除去經濟原因和其他因素,每對夫妻在婚姻之初,感情的起點都是差不多的,重要的是看後續怎樣去經營。

有的女人,各方面都表現平平,乍看起來沒什麼地方是出彩的,但就是有能力把自己和老公的感情經營得風生水起。

結婚多年甚至有的人已經一把年紀,卻還是好得猶如初見你儂我儂,日子過得有聲有色,惹人羨慕。

而有的女人,看起來無比精明,嫁得也好,卻疏於對婚姻的經營,最終把抓到手裏的一副“好牌”打成爛章,把日子過得一團糟,夫妻感情弄得一塌糊塗。

“投胎”一說,對於女人的婚姻不過是一塊“探路石”,“投胎”好,不過是“探路”的初步方向對了而已,後續該怎麼走,能不能走好,全在女人自己掌握。

掌握不好婚姻的經營權,嫁得再好也沒用。願意在經營感情上下功夫的女人,哪怕是“探路”時方向有點偏,也未嘗沒有“撥正”的機會。

婚姻裏的去留權,由女人自己說了算

萬一識人錯誤,經營又無果的情況下該怎麼辦?及時“止損”是最好的選擇。

人總有看走眼的時候,努力卻不見成效的事情更是屢見不鮮,婚姻裏,女人的去留權是由自己說了算的。

既然無法獲得想要的合理性幸福,幹嘛非吊死在一顆歪脖樹上?

婚姻應該是女人開啓一程新的人生風景的寬廣大路,而不是囚住靈魂和自由的牢籠。

如果過得不開心,大可以打開婚姻的籠子,放飛自我。

當然,外邊的森林看起來固然蔥鬱茂密,但別忘了自家庭院裏的那棵“歪脖樹”也不會是完全沒有優點的。

他的成長至少也傾注過咱的汗水和心血,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輕易放棄的好。

結語:婚姻對於女人的生命有着非比尋常的重要意義,但它的好壞,幸福與否,卻絕不是女人唯一不變的宿命,它是一種選擇,選擇和誰一起走進婚姻,選擇過什麼樣的日子,選擇要不要相伴到老,共度餘生。

只有不信命的女人,纔有更多選擇命運的機會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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