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机关公职人员: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交通出行日益增多,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特别是开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屡见不鲜,致使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大兴安岭地区公安交警支队向全区广大机关公职人员发出倡议,倡议全区广大机关公职人员模范遵守“一盔一带”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做到“三个必须”,给广大市民做出榜样,做出表率,做出风范!

一、请必须系紧“安全带”,除机动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外,所有乘车人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使用安全带,搭载婴幼儿时应将孩子置于后排座位,并使用合格安全座椅且系好安全带。

二、请必须戴牢“安全盔”,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必须按法律规定佩戴合格的安全防护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

三、请必须亲朋好友“多提示”,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要以身作则,时时提示身边的亲朋好友,按法律要求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盔,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个人。

为了自己及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让“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成为一种习惯、更成为一种文明。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大兴安岭地区公安交警支队

2020年6月17日

总监制:辛凌旭

审 核: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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