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法治意识太先前了,看看他是怎样落实有法可依策略的!
朱元璋作为大明帝国的创建者,
他幼年出身于贫困家庭,
经历过一切的人生悲剧,
像目睹父母和兄弟们饥饿而去世。
朱元璋做过放牛翁,
当过和尚,
最后参加了郭子兴的红巾军,
这才算是正式走上武装推翻元朝的统治道路。
朱元璋的丰富经历,
使得他深知如何去加强自己的统治,
如何去在一片废墟中创建繁荣的大明帝国。
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后,
就开始着手建设法治,
做到“有法可依”。
可以说,
朱元璋在历朝历代帝王中,
是最具有法治意识的一名伟大统治者。
在洪武年间,
朱元璋亲手制定了大名鼎鼎的《大明律》,
这也算得上是那个时代的宪法了。
宪法的地位不用多说,
作为根本大法,
它具有无比崇高的地位。
但是在朱元璋时期,
最出名的不是《大明律》,
而是另一本《大诰》。
《大诰》这本书,
可以说得上朱元璋的精心制作的法律手册,
他广泛推广到民间,
老百姓都知道这部法。
另外,
朱元璋还赋予《大诰》作为“免死金牌”的象征,
即若是在犯人家里搜出《大诰》就可以减轻罪罚。
所以说,
朱元璋不但会制法,
普法更是有一手,
令人不得不服!
有法可依固然重要,但是也要让老百姓知法,下一期将讲述朱元璋是如何普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