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法治意識太先前了,看看他是怎樣落實有法可依策略的!
朱元璋作爲大明帝國的創建者,
他幼年出身於貧困家庭,
經歷過一切的人生悲劇,
像目睹父母和兄弟們飢餓而去世。
朱元璋做過放牛翁,
當過和尚,
最後參加了郭子興的紅巾軍,
這纔算是正式走上武裝推翻元朝的統治道路。
朱元璋的豐富經歷,
使得他深知如何去加強自己的統治,
如何去在一片廢墟中創建繁榮的大明帝國。
朱元璋在建立明朝後,
就開始着手建設法治,
做到“有法可依”。
可以說,
朱元璋在歷朝歷代帝王中,
是最具有法治意識的一名偉大統治者。
在洪武年間,
朱元璋親手製定了大名鼎鼎的《大明律》,
這也算得上是那個時代的憲法了。
憲法的地位不用多說,
作爲根本大法,
它具有無比崇高的地位。
但是在朱元璋時期,
最出名的不是《大明律》,
而是另一本《大誥》。
《大誥》這本書,
可以說得上朱元璋的精心製作的法律手冊,
他廣泛推廣到民間,
老百姓都知道這部法。
另外,
朱元璋還賦予《大誥》作爲“免死金牌”的象徵,
即若是在犯人家裏搜出《大誥》就可以減輕罪罰。
所以說,
朱元璋不但會製法,
普法更是有一手,
令人不得不服!
有法可依固然重要,但是也要讓老百姓知法,下一期將講述朱元璋是如何普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