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壹現場|以輔導功課爲由 學校保安3個月性侵幼女三次)

6月2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報近五年來審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特別是熟人作案的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其中一起典型案例發生在學校,該校保安人員利用其信任,對二年級女生實施了性侵。

43歲的馬某某是某小學保安,8歲的小雨是該校二年級學生。2017年5月中旬,馬某某在小學水房內遇到獨自前來打水的小雨,他假裝幫助小雨打水,故意把水撒到小雨褲子上,以幫小雨擦拭水漬以及檢查她有無燙傷爲由,將小雨抱坐在大腿上,親吻小雨的胳膊、嘴脣,並把手伸進小雨的褲子內摳摸隱私部位,對小雨實施猥褻行爲。

2017年6月某天,小雨放學回家,馬某某假借打招呼的名義得知小雨家中無人,便尾隨小雨到家,以參觀爲由進入小雨家中,再次對小雨實施猥褻。

2017年7月某日放學後,馬某某再次尾隨小雨到家,以輔導功課爲由騙取小雨信任,趁機對小雨實施姦淫行爲。當晚,小雨母親在爲小雨洗澡時發現異常,詢問後得知小雨被馬某某性侵,隨即報警,馬某某於當日被抓獲。

最終,馬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禁止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職業5年。

法官表示,馬某某在三個月時間內,先後三次性侵小雨,先是猥褻,後姦淫幼女,犯罪手段逐步升級。其罪行之所以能得逞,一方面是利用了其身爲學校保安,方便與被害人接觸,能輕易騙取被害人信任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是利用了年幼被害人不諳世事的特點。小雨此前已遭受兩次猥褻,卻意識不到已被犯罪侵害,仍輕信馬某某編造的理由,引狼入室,再次被性侵。

在此提醒廣大家長,一定要對孩子進行防性侵教育,幫助孩子提高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

史建磊 本文來源:北京頭條 責任編輯:史建磊_NBJ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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