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能助興,也能壞事",酒後駕車引起的慘痛教訓屢見不鮮。但總有人存在僥倖的心理而酒後駕車上路。近日,防城港兩男子雙雙因醉駕被刑事拘留。

2019年9月6日,當天13時43分許,傅某駕駛號牌爲桂PP5*** 普通二輪摩托車在潭油村附近的小路右轉駛出企沙鎮工業區公安局新路時,與正常行駛的何某駕駛號牌爲桂PY****小型轎車發生碰撞,導致傅某受傷,兩輛車不同程度損傷。受傷後的傅某一身酒氣,隨即民警將其帶往醫院抽血檢測,結果顯示血液酒精含量爲95.02mg/100mL,民警告知其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危險的駕駛行爲,並對其進行嚴厲地批評教育。傅某立即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爲,懊悔地說到:“我知道錯了,再也不醉酒駕駛了,我再也不會了……”眼淚順着他的臉頰往下流。民警急忙安撫其情緒,讓其平復心情。由於傅某的醉酒駕駛行爲導致了整個事故的發生,因此其負事故主要責任。

無獨有偶。

2020年03月03日,當晚22時許,覃某飲酒後駕駛桂P5E***小型普通客車沿防城港市港口區廣場北路,由北往南行駛至財苑小區西門時,因其操作不當碰撞到了路邊停車位中的桂P0****小型轎車,桂P0****小型轎車被撞後向前滑行與前方停車位中停放的桂A11***小型普通汽車相撞,造成上述三輛車不同程度損傷,人員無傷亡。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往現場,在對當事人覃某進行詢問時,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面而來,民警根據經驗判定其可能涉嫌醉酒駕駛,隨即將覃某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爲208.8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告知覃某其駕駛行爲已經構成違法,覃某一臉不解,隨即民警給其講述了醉酒駕駛的相關法律知識,覃某默默低下了頭,嘆氣聲連連,並嘟喃到:“剛剛和朋友聚餐,都怪自己一時貪杯,都怪自己……我接受你們的處罰……”。

經過民警多方調查覈實取證,並分別對傅某和覃某進行了初步審訊後,傅某和覃某對他們的醉酒駕駛行爲供認不諱,於2020年6月9日傅某和覃某同時被關押於防城港市第一看守所,等待案件下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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